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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所军校在鲁招生1171名 入学复查合格签协议

发布:2009-06-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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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军队和武警部队39所院校从我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1171名(男生1131名、女生40名)。

其中,解放军理工大学招收人防系统定向生6名,解放军艺术学院及第二、三、四军医大学招收无军籍学员94名(学员入学后不办理入伍手续,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入伍并分配到部队工作)。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等81所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699名(男生680名、女生19名)。均为本科生。

20周岁以下应届考生方可报考

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的考生,年龄必须在20周岁(截止到2009年8月31日)以下、未婚、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6月10日政审

符合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国防生条件的考生,必须参加省军区统一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政治考核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27日,面试、体检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2日,淄博考生体检地点为淄博军分区民兵训练基地(张店区南外环聚源物流宾馆东临),咨询电话2980094。

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考生

今年军校生和国防生仍然列提前批次录取。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省军区招生办公室提供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检合格考生名单,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区分男、女生和指挥类、非指挥类,按照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20%进行投档。

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从面试体检合格、达到相应录取分数线、未被第一志愿录取、服从调剂的考生中,按招生院校的计划缺额数向招生院校提供考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录取院校生源不足时,未被军校录取的考生,达到普通高校录取分数线且服从志愿调剂的,可调整为国防生录取;未被普通高校录取为国防生,达到军校录取分数线且服从调剂的,也可调整为军校录取。

按照总政治部规定,各院校不得拒录符合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不得在全军统一的招生章程规定条件之外附加录取条件。

入学复查合格 方签国防生协议

新生入学3个月内,由招生院校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并完成新生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录取为国防生的考生经入校复审合格后,签订国防生协议,确定为国防生。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国防生资格,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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