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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下发通知:公办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

发布:2011-09-19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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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教育局近日下发通知,对市高中相关工作作出调整。通知要求,公办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严禁在高一分文理科,学生修满144个学分才能毕业。

市教育局强调,各高中学校要遵循教学规律,公办高中不得招收复读生,严禁在高一分文理科。各校要按教育厅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设置的要求,开齐课程,完成各模块的教学任务,并登录学生学分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录入学生各模块的修习学分,保证学生修满144个学分,达到毕业要求。

市教育局要求,为确定学籍信息准确,各校要认真做好高一新生学籍网上注册工作。学校应严格做到报到学生及时注册,未报到学生不得注册。对转学、复学、休学、借读等异动情况要及时处理,使学生网上学籍信息与实际就学状态保持一致,能够顺利开展综合实践活动课、成长档案袋记录、综合素质评价等学习活动。

学校要认真组织学生开展综合素质网上评价,保证每一个学生完成综合素质评价的自评和互评,为学生高考(微博)录取提供真实可信的依据。学校要按照国家颁布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和要求,认真开展学生的体质健康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通过学生成长档案袋网上管理系统记入学生成长档案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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