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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江苏高校录取四变化

发布:2012-05-12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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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考试院9日正式发布《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和去年相比,今年的高招主要有4项变化,记者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这些政策只涉及极小部分考生,有的已经预留出3年缓冲期。

  四项变化

  一、取消专科提前批次

  往年,公安政法院校及航海院校的专科批次都被列入提前录取批次,今年这类批次将取消。

  “往年公安政法和航海院校的提前专科批次招生计划量很少,作为一个独立批次录取,对录取效率有影响。取消该批次,本一批次的录取时间将前移,这对于争取外省高校的一本计划会有帮助。”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将有利于江苏更多优秀生有机会考入外省好大学。

  二、2015年起取消小语种照顾政策

  根据往年政策,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其本科平行院校志愿中的A院校第一专业报考非英语语种的外语专业,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从2015年起,取消该项照顾政策。

  考虑到目前还有学生修读小语种,所以这项政策将预留3年缓冲期,从2015年开始执行。

  三、定向培养直招士官

  今年的特殊类型招生类别中,首次出现“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根据总参谋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定向培养直招士官试点工作的通知》,今年起,国家依托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据了解,今年江苏只有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这一所院校参与士官招生,届时将投放50个招生指标。

  四、严重作弊将停考3年

  今年高招工作对考生违规行为做了细化,出现以下四类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组织团伙作弊的;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可以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对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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