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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解析高招诈骗 摆脱“非名校不上”心理

发布:2012-07-11  来源: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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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名校不上”心理助长高考招生诈骗

  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已经展开,为了自己的孩子能够上一所好大学,一些家长掏出多年的“人情本”,翻开发黄的通讯录,以期寻找能为孩子办事的“能人”,这为骗子们提供了滋生的土壤。

  针对近几年招生录取过程中,个别地方曾经发生少数考生、家长被不法分子坑蒙拐骗、蒙受损失的事件,为切实维护考生利益,记者采访了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增强防范意识,提高识别能力,谨防招生诈骗行为,避免上当受骗。

  团伙作案,被害人多为亲属关系

  据海淀区检察院公诉二处检察官邹劭坤介绍,从近年来该院侦办的高考招生诈骗案件来看,目前此类案件主要呈现出两个特点。一是犯罪嫌疑人一般是团伙作案。据介绍,在高考招生诈骗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分别给自己伪造一个身份从而达到相互之间可以证明的目的。“比如三人结伙作案,甲自称是做生意的,认识在教育系统工作的乙,乙表示可以帮助办理上大学,但自己只能居中协调,具体由在某学校实际工作的丙负责。最后上学的事项没有办成,这三人便可以相互推脱责任。”

  另一个特点是被害人一般互相认识,并存在亲属或朋友关系。邹劭坤表示,在此类案件中,一名被害人对嫌疑人产生信任后,往往也会介绍其他有此需求的亲戚或朋友和嫌疑人认识。“由于都是亲属或朋友介绍的,基于对这些人的信任,被害人往往很容易受骗,所以此类案件呈现出‘一骗一片,一骗一窝’的特点。”

  诈骗手段多样,犯罪分子伪造录取通知书

  邹劭坤告诉记者,犯罪分子目前主要采取冒充国家正规高校工作人员,谎称可以办理艺术生、军校生、委培生等,伪造假的录取通知书等伎俩实施诈骗行为。“广大考生和家长应该切实提高防范意识。”

  有些犯罪分子冒充国家正规高校工作人员,声称可以帮助未达到分数线的考生取得本校录取名额,但是要收取一定的好处费。对此,邹劭坤表示,国家普通高校招生有明确的政策规定,高校招生不会委托中介机构或代理人,也没有特批指标,更没有所谓的计划外招生。“高校招生是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的,绝对不会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介入招生录取工作。”

  对于犯罪分子谎称可以办理艺术生、军校生、委培生、特长生等实施诈骗的,邹劭坤介绍,目前艺术生、体育生、军校生属于提前批招生,在招生程序的公开透明上存在缺陷,这就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他们往往声称自己‘有关系’,可以帮学生上艺术类院校或军事院校。由于对提前批招生缺乏了解,学生家长很容易上当受骗。”

  还有些犯罪分子或中介通过编造虚假招生院校、虚假合作办学单位招揽生源,甚至伪造省级招办录取考生名册和高校录取通知书,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对此,邹劭坤表示,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学生或者家长如果有怀疑,可以通过教育部网站查询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院校名单,“在这个名单之外的各类办学机构均不具备相关资格。”

  此外,邹劭坤还告诉记者,目前高考招生诈骗手段已经越来越科学化,在某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为了取得被害人的信任,甚至使用非法手段篡改了招生大学网站上的录取名单,使被害人子女的姓名显示在该大学的网站上,让被害人看到后认为事情已经办妥。

  检察官支招:摆脱非名牌大学不上的心理

  对于高考招生诈骗行为的屡禁不绝,邹劭坤认为,这与学生家长过于重视大学的名气,非名牌大学不上的问题心理有关系。

  为此,他建议考生家长应树立正确的求学观念,摆脱非名校不上的思维误区。此外,家长应该做好事先的调查,及时与学校招生办求证,或亲自去学校了解情况,防患于未然。

  “家长不要有侥幸心理,要谨记分数够了,谁也不用找;分数不够,找谁也没用。”邹劭坤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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