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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3高考报名申请条件公布

发布:2012-11-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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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2013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于11月12日至11月20日进行。2013高考报名条件也已经揭晓,具体情况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普通高考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4、认真阅读并愿意遵守报考简章及省招委会、高招办颁布实施的其他有关招生管理的政策、规定;

  5、报考军事院校的,必须是年龄不超过20周岁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公安院校的,必须是年龄不超过22周岁;报考公安院校外语专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报考以上院校及专业的考生须未婚;

  6、少年班考生报名,须先由招生学校预选、发给考生准考证、明确考试科目、并通告考生所在市、县 (区)招考办之后,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市、县(区)招考办审查合格,可在市招考办指定的地点报名及参加考试。申请报考少年班,必须是极少数智力超常、成绩优异且年龄在15周岁以下的初、高中在校学生(不包括高中应届毕业生)。

  7、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持省公安厅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以在各市指定地点参加报名。

  禁止参加高考的人员

  教育部规定下列四种人员不得参加普通高考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作假伪造应届的学生;

  3、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无学籍,档案不齐全的在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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