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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3年文理科本一批次征求平行志愿17日填报

发布:2013-07-17  来源:江苏招生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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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批填报征求平行志愿时间为7月17日8:30至15:00,确认地点由考生高考报名地市、县(市、区)招办指定。

  填报资格

  本次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对象为文科类不低于328分、理科类不低于338分(特别注明的除外),且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符合拟报考高校要求的考生。

  考生须按上述时间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并按当地招办规定的程序对本人所填报的志愿信息亲笔签名确认,保证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否则,对录取产生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填报须知

  1.前期未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院校平行志愿但符合有关要求的考生,可以填报本次征求平行志愿。

  2. 为保证网上填报征求平行志愿的准确性,考生填报征求平行志愿仍应先填写纸质志愿表,核对无误后再上网录入志愿信息,并立即提交。

  3.考生在网上提交志愿信息后,须在7月17日8:30—15:00之间到高考报名地招办指定的地点履行签字确认手续,未经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4. 经拟填报院校测试并入选的高水平运动员,可以填报有关院校的征求平行志愿。

  5.经拟填报院校测试(或认定)并入选的艺术特长生,可以填报有关院校的征求平行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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