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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高招空中乘务专业联考录取原则

发布:2013-01-24  来源:江苏招生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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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高招空中乘务专业联考报名工作现已启动,为帮助考生了解报考工作的详细流程,现将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整理如下:

  1.考生专业联考的加试成绩,将作为联考院校艺术类本、专科空中乘务专业或动车乘务专业录取的依据,联考成绩与文化成绩各自所占的比例,以各院校招生简章公布的为准。专业联考合格的考生方可填报联考院校志愿,并参加相应专业录取。否则所填志愿均为无效志愿。

  2.七门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

  3.高考总分达到省控线的考生按志愿投档,对进档考生分别按各联考院校对社会公布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4.综合素质评价(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考核为合格,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单项达A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若三项均为D等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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