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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2013年高考照顾政策略有调整

发布:2013-05-16  来源:江苏招生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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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江苏省今年照顾政策略有调整,和往年照顾政策相比,今年根据对“照顾政策”中“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的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增加了照顾的范围。

  具体为: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

  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

  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

  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

  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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