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公布 《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与2012年相比,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基本稳定,变化主要集中在报名、录取、特殊类型招生等几个部分。
2013年,江苏高考统考科目考试时间和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考试时间,确定为6月7日至9日,高考模式仍然为 “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其中,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语文满分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共440分,语文、数学分别另设附加题40分。
一、和2012年相比,2013年我省高招工作增加了“异地高考”考生报考的相关条款,明确外省户籍考生在我省参加高考必须符合两个条件:即在我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其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二、根据《关于印发〈军人子女优待办法〉的通知》,我省今年对录取工作 “照顾政策”中“同等条件优先录取”政策的部分条款进行了调整。
三、2013年我省取消了选择性招生,高校可以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1%招生计划。该计划可用于调节生源地线上生源不平衡问题,或用于招收少量有学科特长的考生,以及用于缓解我省现行高考方案中分数与等级不匹配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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