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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两学校部分专业收费标准公布

发布:2010-04-08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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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昨日从江苏省物价局获悉,省物价局批准了包括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和南艺等两所学校的部分专业收费标准。

  南京大学金陵学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将参照同类院校收费标准,从2010年秋季新学年起,对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含影视编导、摄影摄像、播音主持三个专业方向)按照每生每年15000元标准收取学费。

  南京艺术学院新增工业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动画、绘画(书法)、广告学、摄影、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按照绘画、设计、工艺美术专业、导演、公共事业管理(影视策划与制片)、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录音艺术、艺术教育(音乐教育)专业学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0元;

  新增舞蹈学、戏剧影视文学、艺术设计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公共事业管理(文化遗产保护、艺术管理、文物鉴赏与修复、文化产业管理、艺术管理)等专业,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年7000-9000元。新增专业的学费标准2010年秋季执行,而此前在校生学费仍按原收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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