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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考生可填10所服从院校志愿

发布:2010-06-01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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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往年高考的“服从”志愿只能选择“是否服从公办院校”和“是否服从中外合作办学”,不能选择具体的院校,今年江苏省对高考“服从”志愿进行了微调,考生可以在“服从”志愿里选择10所具体高校。昨天,记者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了解到,此举是为了让考生有更多的录取机会。

  江苏省自2004年开始在高考录取时实行“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原则,其中,普通类考生在不同的录取批次都有一次平行院校志愿和一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填报机会。征求平行志愿结束后,志愿表的最后一栏还有一个“是否服从”院校调剂。据介绍,每年的征求平行志愿结束后,总有一些学校的招生计划未录满,“服从”志愿就是将还没有被录取的学生调剂到这些学校。不过,因为“服从”志愿只能填报“是否服从公办院校”和“是否服从中外合作办学”,不能选择具体学校,不少考生总担心会被调剂到自己不愿意去的地区或者高校,即便有心仪的高校也不敢贸然填报“服从”。所以,每年选择“服从”志愿的考生并不多,这使得部分高校出现招生计划完成不了的情况。今年,考生可以在没有完成计划的学校当中,选择10所愿意去的学校,这样“服从”志愿的有效性就会大大提高。录取时,考试院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填报的院校代码顺序依次检索投档。考生不要放弃这个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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