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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成绩和录取结果有异议可申诉

发布:2010-06-26  来源:红网-三湘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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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25日讯 根据我省规定,考生对分数有疑问的可申请查分。查分范围是漏评、漏合、错记、错合等。

  凡涉及评分标准宽严的,不属于查分范围。申请查分的考生请于6月26日至27日,凭《准考证》和《成绩通知单》到户口所在地招生考试部门办理申请查分手续。6月28日上午10时前,各市州招生考试部门将申请查分名单(含准考证号和所查科目)汇总后上报省教育考试院。6月29日至30日省教育考试院组织专人查分。7月1日,省教育考试院将向各市州反馈查分结果。

  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考生若对自己的录取结果有异议,应及时向当地招生考试部门或直接向省教育考试院反映情况,8月26日以后不再受理。

  ■记者 奉永成 黄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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