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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启动采认大陆学历 首批陆生9月可赴台就读

发布:2011-01-05  来源: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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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记者昨天由台湾当局教育主管部门获悉,台行政机构日前核定“大陆地区学历采认办法”修正案,正式启动采认大陆学历;并核定“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就读专科以上学校办法”,2011学年度即今年9月将有首批大陆学生来台就读。

台湾采认大陆学历 大陆学生九月可赴台 媒体来源:山东卫视

  根据“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就读专科以上学校办法”,台湾公立大学不能招收大陆学生就读学士班,只限硕、博士班招收大陆学生;私立大学则可以招收大陆学生就读学士、硕士和博士班。台教育主管部门将依学校教学资源条件等因素,审查学校提送的招生计划,择优核定系所招生名额。 

  该办法还规定,大陆学生在台就读的学杂费由学校依教学成本订定,但不应低于台湾同级私立学校的收费水平。此外,招收大陆学生数额以台湾招生总名额的1%为限;不会编列预算作为大陆学生的奖助学金;大陆学生在台就学期间不得从事专职或兼职工作,毕业后须于一定时间内离台。 

  台教育主管部门表示,预计在2011年2月上旬核定各校招生系所及名额,3至5月办理硕、博士班招生工作,4至7月办理学士班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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