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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考录取未公布的计划不得安排招生

发布:2011-06-29  来源:《北京考试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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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安 坤)  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即将开始,教育部发出通知,对录取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未经教育部备案、未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一律不得安排招生;高校不得使用平信递送通知书。

  教育部要求各地加强招生计划管理。高校的调整计划应优先向生源数量多、质量好的中西部地区倾斜,调整计划要严格使用程序、使用范围和责任。同时,要严格管理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审查招生学校、招生类型、公示资格、拟录取考生名单和考生拟录取专业等内容,特别加强对艺术、体育、保送生、高校自主选拔录取等各类特殊类型招生的管理及政策执行的监督。

  对于贩卖所谓高考(微博)考生信息的,教育部要求属地教育部门配合公安机关一查到底,依法惩处。同时,积极配合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有效打击非法招生中介活动,加大对涉嫌招生诈骗信息的监测和处理力度,适时进行预警或案例宣传,提醒考生和家长避免因求学心切上当受骗。

  此外,通知还要求高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必须采用邮政专递等邮件方式寄送,不得采用平信或代领方式递送,保证录取通知书准确送达已录取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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