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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简章

发布:2013-01-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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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高职院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促进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培养水平的提高,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1、通过自主考试择优录取的单独招生方式,选拔适合就读高职院校相关专业、综合素质优秀或具有一定突出特长、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特殊才能的人才。

2、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江苏省已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报考文理兼招类专业的考生,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成绩须达到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目前未参加2013年普通高考报名或学业水平必测科目不符合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1月15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办理高考补报名或相关必修科目测试补报名手续。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院校代码1350)

科类

专业代号

专业名称

学制

人数

学费

(元/年)

备注

文理兼招类

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3

43

4140

1、校长实名推荐生15人,艺术、体育特长生10人,包含在总计划中。

2、住宿费:1000元/学年

2

应用电子技术

3

43

4140

3

数控技术

3

43

4140

4

软件技术

3

43

4140

5

通信技术

3

43

4140

6

机电一体化技术

3

43

4140

7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3

43

4140

8

会计

3

45

4140

艺术类(美术)

9

广告与会展

3

30

6800

合计

376

四、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13年1月15- 20日。

3、报名网址: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hcit.edu.cn

4、报名程序:

(1)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登录网上支付页面支付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

(2)申请文化联合测试免试的考生只需网上报名,不需要网上支付考试费。

(3)申请文化联合测试免试、符合相关录取奖励政策和报名体育、艺术特长生的考生须将本简章对应条款要求材料的电子照片通过电子邮件于2月25日前发送至haxxzs@qq.com,邮件标题为“单独招生报名材料”,面试时须带原件复核,并由学院审核后公示。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查看审核结果。

五、志愿填报

考生可以填报3个专业志愿和服从志愿,文、理科考生不得填报艺术类专业,艺术类考生如高考报名已兼报文、理科则可填报文理兼招专业。

六、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实行“文化联合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的综合考核模式。

1、考核内容:

(1)文化(语文、数学、外语)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阅卷。

(2)综合素质测试,采取面试形式,由学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确定考核目标和内容,主要考核考生的理解与交流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应用分析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2、考核分值:

文化联合测试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以A、B、C、D四个等级呈现,并按A级95分、B级80分、C级65分、D级50分计入总分。

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200分。

3、考核时间和地点: 

(1)3月18日,语文、数学、外语联合测试,考生在所属省辖市参加测试,具体工作由各市招办组织进行。

(2)4月13日-14日,综合素质测试,考生在学院参加面试。考生可于4月11日前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阅有关事项,并按日程安排,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文化联合测试准考证(文化联合测试免试的不需要)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报到手续,缴纳面试费用,参加相关考核。

4、文化联合测试免试政策:

(1)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在4B及以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书面申请和加盖当地招办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

(2)高中阶段获得县(区)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的考生,须提供本人书面申请、证书原件。

(3)科技特长生。高中阶段参加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获得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的考生,须提供本人书面申请、证书原件。

(4)艺术和体育特长生。详见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要求。

(5)校长实名推荐生。校长实名推荐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应当具备:综合素质强,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4C1合格,在校学业成绩位居(评估)全年级中等以上且特长突出,无纪律处分。考生须提供本人书面申请、校长实名推荐信及相关证明原件。

有关说明:

(1)符合以上文化免试政策考生,只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面试合格分为100分),优先录取且满足第一专业,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书面申请表可在我院报名网站下载,考生须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3)文化免试考生的录取最多不超过50人,如果超过50人按面试成绩择优录取。

七、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培养大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3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10名。

1、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

类别

项目

人数

艺术特长生

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与主持

5

体育特长生

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跆拳道、健美操、武术

5

2、报考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按照正常报名流程报名外,艺术特长生须提供专业证书及相关成绩、水平证明材料原件,体育特长生须提供2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或获市级以上竞赛前6名的证明材料原件,2月25日前报名结束,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并于3月12日前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特长生免试名单,特长认定未通过的考生,正常参加相关考核,4月14日前面试结束。具体报名条件1月15日前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请及时查阅。

3、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录取。通过特长认定的考生,文化联合测试可免试,只须参加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者优先录取且尽量满足第一专业,如同一专业超过3人,按面试成绩择优确定。

八、录取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科类从高到低录取,总成绩如下计算:

文理兼招类: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奖励加分

艺术类:文化联合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省专业统考成绩+奖励加分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考核总成绩,分科类分别划线。

2、录取原则

(1)录取原则:分科类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联合测试成绩、数学成绩顺序依次排序。

(2)奖励加分办法

①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优秀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10分、5分。

②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测试成绩在4C以上的考生,每一个A加10分,一个B加5分。

③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的考生,但考核总分不达线的,经核实,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可破格录取。

以上加分情况,由考生面试时带证明材料原件,通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3)申请文化联合测试免试且审核通过的考生,按免考政策录取,艺术、体育特长生按特长生政策录取。

3、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拟录取考生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4、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站上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1月5-15日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

1月15日前

学院招生网公布艺术、体育特长生具体报名条件。

1月15-20日

考生登录学院招生网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文化联测考试费。

3月12日前

文化联合测试免试考生名单公示。

3月18日

考生参加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语文、数学、外语联合测试。

4月10日前

学院招生网公布文化测试成绩。

4月11日前

学院招生网公布面试安排。

4月13-14日

考生到校参加面试。

4月17日

学院招生网公布面试成绩。

4月25日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网公示。

5月15日前

拟录取名单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招生网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体检要求

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要求,参加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教育部规定相关专业的身体要求。

十一、收费标准

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含语、数、外每科考试费15元),如不便网上支付,可由我院代为垫付,须将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登录密码、手机号码及时发邮件到haxxzs@qq.com,邮件标题为“单独招生报名缴费”。面试费为60元,由考生到校参加面试报到时现场缴费,收费按照苏价费函〔2010〕56号、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等有关规定收取。

十二、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的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生就业处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考生如需申诉,可向学院纪检部门提出,联系电话0517-83808022。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三、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工作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四、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权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就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能填报高考志愿,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单独招生的录取采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3、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已录取的考生如参加高考体检不符合相关规定,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五、本招生简章由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咨询电话:400-008-1350(免长途话费)    传真:0517-83808083

学院地址:淮安市高教园区枚乘东路3号    邮编:223003

学院网址:http://www.hcit.edu.cn     电子邮箱:gkzs@hcit.edu.cn

请记住我们的网址:www.js-zs.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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