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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简章

发布:2013-01-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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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进一步探索人才选拔新路,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选拔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好的优秀人才,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章程。

  一、招生对象及范围

  江苏省内已报名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其中江苏省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在C级以上,且技术科目合格,即4C1合格。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通过美术类省统考,且7门必修科目测试等级中D级不能超过3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报考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不作要求。如未达到学业水平测试要求的考生须参加学业水平补测。

  未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的,于高职单招报名工作开始前,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办补办报名手续,截止时间详见当地招办规定。

  二、招生专业及人数

序号

专业名称

学制

科类

人数

学费

(元/年)

1

电气自动化技术

3

文理兼收

100

4140

2

供用电技术

3

文理兼收

50

4140

3

应用电子技术

3

文理兼收

40

4140

4

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 (安装工程造价与管理)

3

文理兼收

40

4140

5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3

文理兼收

50

4140

6

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

3

文理兼收

50

4140

7

精密机械技术

3

文理兼收

50

4140

8

市场营销(连锁经营)

3

文理兼收

45

4140

9

市场营销

3

文理兼收

45

4140

10

物流管理

3

文理兼收

45

4140

11

国际商务

3

文理兼收

45

4140

12

商务英语

3

文理兼收

30

4140

13

商务日语

3

文理兼收

30

4140

14

会计

3

文理兼收

45

4140

15

汽车电子技术

3

文理兼收

45

4140

16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3

文理兼收

45

4140

17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中外合作办学)

3

文理兼收

45

13000

18

农业机械应用技术

3

文理兼收

40

4140

19

模具设计与制造

3

文理兼收

100

4140

20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

3

文理兼收

50

4140

21

物联网应用技术

3

文理兼收

45

4140

22

计算机网络技术

3

文理兼收

45

4140

23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

3

文理兼收

45

4140

24

艺术设计(广告设计)

3

艺术类

30

6800

合计

1155

  注:根据考生报考及面试情况,上表中招生计划数经省教育厅批准可作适当调整。

  三、报名及志愿填报

  (一)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

  2.报名及志愿填报网址:http://www.czmec.cn。

  3.报名时间、地点:

  (1)1月15日至1月20日网上报名;

  (2)在网上报名的同时,网上支付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联合测试科目费用共计45元。

  4. 网上报名流程:登入网站→注册→填写考生信息→填报专业志愿→付费确认提交(符合免试政策的考生填报后只需确认即可,不需支付费用)。

  (二)志愿填报

  考生在报名同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

  (三)资格审查

  学院将对所报名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于1月31日前在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上进行公布。

  四、现场确认

  2013年4月10日前,学院发布文化测试成绩。达到学院规定的文化测试成绩要求的考生,须于4月12日到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东路6号)进行面试现场确认,并缴纳面试报名考试费。

  (一)报名考试费:80元/生,其中报名费20元,面试费60元。参加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的考生,每加试一门需另缴纳考试费用60元。交通费、食宿费等费用自理。

  (二)现场确认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申请免考政策的材料;

  3.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政策加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提交的材料及填写内容必须准确真实,如有差错或弄虚作假,责任自负。

  五、考核

  (一)考核内容

  学院采取“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的形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文化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核形式为笔试,实行联合测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联合测试依据高中课程标准进行,各科成绩参照学业水平必修科目测试,分A、B、C、D四个等级。综合素质测试由学院组织面试,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二)考试时间

考核内容

考核科目

成绩

考核时间

考核组织单位

学业水平测试

未合格科目

A、B、C、D等级

3月16-17日

省考试院、

各市招办

文化测试

语文、数学、英语

A、B、C、D等级

3月18日

省考试院、

各市招办

综合素质测试

面试

总分200分

4月13-14日

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注:面试具体安排提前公布在我院招生网,请考生注意提前查询或咨询。

  (三)免考政策

  对第一次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成绩在2A2B及以上的普通高中考生,可凭本人书面申请和加盖当地招办公章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申请免考文化测试。免考文化测试的普通高中考生,只需参加学院单独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者优先录取。

  六、录取办法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综合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文化测试科目等级按A级95分,B级85分,C级70分,D级60分,计入总成绩。

  (一)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考核总成绩,分普通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艺术类专业三类划线录取。只填报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不会调剂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

  (二)录取原则

  普通类考生和中外合作办学类考生录取按考生文化联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加分的总分,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文化测试成绩、英语成绩依次排序。

  艺术类考生录取按江苏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美术)+文化联考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加分的总分,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测试成绩、艺术联考成绩、文化测试成绩依次排序。

  (三)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学院招生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录取时将在考生总分的基础上进行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1.获得国家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50、40和30分。获得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二等奖、三等奖的考生可在录取总分上分别加30、25和20分。

  2.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录取时可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录取时可加10分。

  3.烈士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4.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加3分。

  5.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录取时可加10分。

  七、具有艺术和体育特长考生的选拔

  为全面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我院在2013年单独招生中拟招收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考生40名。

  (一) 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此招生计划包含在单独招生总计划内)

类别

项目

人数

艺术特长生

声乐、舞蹈、器乐、播音与主持

20

体育特长生

田径、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排球

20

合计

40

  注:每专业录取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名。

  (二)报考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必须在报名时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包括艺术项目考级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县(区)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等),具体要求见《艺术和体育特长生报名及加试考核办法》。

  (三)报考我院艺术和体育特长生的考生,除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相关科目考核外,还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艺术和体育特长生加试。加试成绩最高不超过50分,计入总分。

  八、监督机制

  (一)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公平、公正,学院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由招办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二)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单独招生,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九、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令《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予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一、本招生简章由常州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常州市武进区鸣新东路6号(常州大学城内) 邮政编码:213164

  招生热线:0519—86331666 86331030 86331333 86331031

  传 真:0519—86331666 电子邮件:1648@czmec.cn

  网 址:www.czmec.cn

  招生咨询QQ:

  1015752322(南京)、1726119719(徐州连云港常州)、1353901783(盐城南通苏州)、2631635938(宿迁淮安无锡)、2455904189(泰州扬州镇江)

  乘车路线:常州火车站(常州长途汽车站)乘2路、B11转乘B1或B16,市内乘B1、302路,京沪高铁常州站乘B1至机电学院站。

  自驾路线: 可从沪宁高速薛家出口下,沿外环高架常州科教城方向往南20公里至武宜路出口下,沿武宜中路往南至鸣新中路左转,行驶2公里可到学院;或从沿江高速常州南出口下,向北2公里可到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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