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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高校开展学士授予单位培养硕士生试点

发布:2011-10-24  来源:江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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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9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经过答辩和评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正式下达“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单位名单,宜春学院、井冈山大学、南昌工程学院榜上有名,获准开展培养硕士研究生试点。
  今年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安排少数确属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但尚无博士或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没有列入国家批准的新增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规划的高等学校,在一定时期内招收培养研究生并授予学位。我省6所高校提出申请,经专家评审和论证,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最终推荐3所高校为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的单位。
  据悉,试点工作以5年为期,即2012年7月至2017年7月。根据国家统一招生安排,试点单位从今年10月起,可开展相关招生录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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