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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所学位授予单位新获建筑学专业学位授权

发布:2011-10-27  来源: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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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日前发文,下达了新增的建筑学学士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名单。
  郑州大学(招生办)、武汉理工大学(微博 招生办)、西安交通大学新增为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天津城市建设学院、烟台大学新增为建筑学学士专业学位授予单位。同时,清华大学等高校获准继续开展建筑学学士专业学位或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的授予工作。截止目前,我国具有建筑学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高校25所,具有建筑学学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高校46所。
  据悉,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于1992年,分为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其设置是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及对外交流的需要,全面提高建筑设计专业人才的素质,促进我国建筑学专业教育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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