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网 > 考研 > 考研动态 > 详细内容

11学位授予单位获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授权

发布:2011-10-27  来源: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分享到: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日前发文,批准清华大学等11所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
  获得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的11所学位授予单位分别为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招生办)、同济大学、南京大学(招生办)、东南大学(招生办)、武汉大学(招生办)、华南理工大学、重庆大学(微博 招生办)、西北大学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其新增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已纳入2012年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计划。
  据悉,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27次会议审议通过,是为适应我国快速城市化进程对于城市规划专业人才的迫切需求,完善城市规划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城市规划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城市规划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置的硕士层次的专业学位。

  研招动态:2012各地考研报名公告招生单位报考点列表研招管理研招计划

  报考指南:2012考研报名10.10-31问答专业介绍考研现场确认时间:11.10-14

  招生简章:2012考研推免生招生招生简章全国硕士研究生简章考研招生政策

  专题汇总:2012考研大纲考研试题及答案考研院校专业课模拟试题汇总真题及答案

请记住我们的网址:www.js-zs.org

(责任编辑:admin)

    相关文章
    推荐内容
    • 高考
    • 考研
    • 留学
    • 励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