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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获得首批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发布:2012-12-0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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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吉林大学获得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获准在“先进制造”和“能源与环保”两个专业学位领域招收培养工程博士,成为全国首批开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的试点单位。

今年2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国家设置工程博士专业学位,开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为了完善我国工程技术人才培养体系,适应国家建设对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的需要,特别是工程技术领域对领军型高端人才的需求,对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意义重大。

吉林大学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多次组织召开专家组会议,探索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建设模式与思路,研究制定建设方案,认真组织准备申报材料;副校长兼研究生院院长吴振武带队到北京参加申报汇报与答辩,经专家评审,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985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中的25个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授予工作。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要求切实把握好定位,结合国家重大专项,服务国家重大需求,创新培养模式,提高学位授予质量,探索中国特色工程博士教育之路,造就未来工程技术领域的领军人才。

至此,吉大博士专业学位授予权已增至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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