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考试局关于“200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财政部 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0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的通知》精神,为做好考生报考海南省200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凡报考海南省200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研究生的考生,阅读“200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招生”简章,自行下载《报考2009“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招生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简称《登记表》)并按要求填写一式三份;
二、持本人的学历证书(2009届的毕业生持本人的学生证)、本人的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和填写的《登记表》到海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电话:0898-65339364)接受报考资格审查和签署《国家定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定向协议书》(简称《协议书》);
三、持《登记表》和《协议书》,到我局普招处(联系电话:0898-65852288)领取报考效验码,然后自行登陆教育部研招网(http://www.moe.edu.cn/edoas/),按照报名系统中的要求进行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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