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网 > 励志 > 励志文章 > 详细内容

提醒:四种劳动合同不能签

发布:2012-03-12  来源:
分享到:

  信报通州讯(记者彭昌阳通讯员张建成)时值打工者求职和用人单位招聘的高峰,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避免一些显失公平的合同给自己留下隐患?区劳动仲裁、监察有关负责人提醒劳动者,有4种合同不能签。

  链接

  不能签的劳动合同

  1、非企业的合法主体签订的合同。此类合同是无效合同,因为只有与持有营业执照的法人代表签订的合同才是合法的。

  2、生死合同。一些用人单位为了逃避责任,常常自行起草劳动合同,并在其中加上“伤亡自理”一条,虽然这一条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属无效合同,但是有了这样的约定,用人单位就会放松管理,忽视生产安全。

  3、福利待遇不明确的合同不能签。在合同中没有明确劳动者该享受的待遇,只是口头协议的约定,若发生纠纷劳动者就很难取证。

  4、一些合同后的附加条款也要注意。有些私营企业往往在这部分加上了许多不合理的条款,劳动者一定要仔细研究后再做决定。 这篇有关于提醒:四种劳动合同不能签的文章,就为您介绍到这里,希望它对您有帮助。如果您喜欢这篇文章,请分享给您的好友。

请记住我们的网址:www.js-zs.org

(责任编辑:admin)

    推荐内容
    • 高考
    • 考研
    • 留学
    • 励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