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宁洱公路路政管理大队与普洱公路路政管理支队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签订的《2011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管理的两个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治安综合治理的意见》及《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的各项规定,根据省政法工作会议、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厅综治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及全省路政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路政管理中心工作,以构建路政系统和谐稳定为主线,以宣传月活动为平台,扎实推进综治维稳责任制的落实,为全省路政系统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确保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综合治理责任制分解,认真落实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责任制,半年来组织大队积极参与法制宣传学习,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进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清除不安定因素。
二、大队建立健全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班子,在路政管理工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放在重点来抓,多次进行综治维稳工作的研讨,如何在路政管理工作中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如何保证经费的来源,保证综治维稳工作的顺利展开。
三、认真组织领导,真正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健全单位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做到组织、机构、思想工作、责任、经费落实。通过纪念《决定》颁布20周年,进一步加强综治维稳工作宣传,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建设。
1、在3月综治维稳宣传月活动中,宁洱大队突出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路产路权保护、路政管理的特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综治维社会宣传活动,集中组织开展“主题周”和“主题日”活动。积极开展主题为“倡导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通过倡导见义勇为、弘扬先进事迹,进一步推进“和谐路政”建设;通过发掘路政系统先进事迹,推进路政文化建设,提高社会认知度,促使社会关心、理解路政管理工作,不断开创“路群”工作新局面。
2、宁洱大队利用办公场所、治超站点、车载显示屏及管辖路段等平台,通过设置宣传栏、布标,摆放、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路政职工和广大交通参与人员宣传综治维稳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平安和谐交通全民共建、交通运输成果全民共享、见义勇为人人参与深入人心。通过电视广播、宣传栏、宣传单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不断扩大宣传的深度和广度。共设置宣传栏3幅,宣传标语20条,发宣传单100份。确保宁洱大队综治维稳宣传实效。在抓宣传的同时加强公路巡查,依法查处,制止和处理各种侵占、破坏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的违法行为,共清理为法设置道口6道,加水点7处,相关路产案件还在进一步清理中。
3、3月21-31日宁洱公路路政管理大队,根据宁洱县人民政府关于《宁洱哈尼族彝族自治县农村公路建设指挥部关于超限车辆严禁在德化公路通行的通知》要求,仅3月24日—25日两天在交通局副局长张东文的组织领导下,联合县运政管理所、县交通局路政大队等多家单位共计15人,进行联合治理县乡公路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出动执法车辆五辆,对过往运输车辆进行检查。共检查运输车辆25辆,查处超载车辆3辆,共处罚金6000元。有力打击了擅自驾驶超限车辆上乡村公路行驶的违章行为,有效制止了超限超载车辆对公路造成的损坏。
四、认真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增强防毒意识,积极创建无毒社区,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确保秩序稳定纳入目标管理,促进精神文明建设。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和家属子女的法制观念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动员和组织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按照市、县普法办的要求,完成普法任务。3月28日组织全大队干部职工学习反腐倡廉、禁毒防毒、反分裂、反渗透等专题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提高了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了职工的法律观念,促进了单位内部的和谐稳定。二是集中整治、堵塞漏洞,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开展经常性的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工作检查,预防不法分子和邪教组织的侵入,从而有效地净化单位环境,达到一方平安的目的。
五、完善值班制度,大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重大节日干部带班制度,设立治安保卫、调解会等组织,一切工作由大队综治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处理,把上级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六、加强内部防范机制,严密防范措施,严防死守,控制火灾和治安案件等事故的发生,大队宿舍区职工及家属半年来均未发生刑事、治安、火灾、交通等案件。为完成大队的各项工作任务,维护社会经济和政治稳定作了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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