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省教育厅2006年半年工作总结会,主要任务是,总结今年以来教育工作情况,部署下半年教育工作和年度绩效评估工作,动员全厅干部职工进一步振奋精神,乘势而上,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力以赴完成2006年度教育工作任务,为全省教育事业新一轮发展开好局、起好步。下面我重点讲三个问题。
一、关于上半年教育工作情况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半年多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教育系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继续推动了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科学理论武装工作,进一步理清教育发展思路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视察福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庆祝建党85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直属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了学习贯彻党章、做好“六个扎实”、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努力在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新农村建设、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深化改革开放、拓展“五缘六求”、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等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十一五”时期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教育事业的新一轮发展,把科学发展观贯穿到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全过程,深入研究了“十一五”教育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抓紧制定了《福建省“十一五”教育发展专项规划》,并完成了规划的衔接工作,即将报省政府审定。
(二)突出农村教育工作重点,促进基础教育协调发展
一是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从今年春季起,全面实行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省级财政补助4.3亿元,解决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免除学杂费所需经费。全省免学杂费资金6.4亿元,惠及贫困生380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84%。下达免费教科书资金1800万元,做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工作。
二是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把农村教育摆在“重中之重”地位,严格执行控辍保学通报制度和专项督查制度,切实降低农村中小学辍学率。进一步统筹城乡各类教育发展,加大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义务教育工作力度,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进一步总结推广农村幼教改革成果,扩大农村幼儿接受早期教育的机会。做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合理利用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妥善处理校舍空置问题。抓好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的实施,下达省级以上专项补助资金3126.3万元,首批项目县的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工作进展顺利。
三是优化普通高中事业发展。下达普通高中招生计划26万人,预计在校生数将达到76万,同比增长3.7%。加强达标高中建设,全省共有三级以上达标高中272所,比上年增加16所。强化对农村高中的扶持,省级安排的300万元普通高中发展专项资金全部安排用于支持19个经济欠发达县、市高中建设,新审批确认的15所三级达标校中11所为农村高中。
四是深化基础教育课改实验工作。启动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组建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指导意见,培训学科骨干教师1400多人。建立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审读与推荐机制,加强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选用、征订工作的监管力度,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行为。稳步推进中考中招改革实验,确保全省中考中招改革实验按既定计划有序推进。
五是强化基础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对海沧区、集美区、沙县和荔城区等4个区(县)“双高普九”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在全省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促进县级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教育环境和教育均衡发展。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宗旨,深入开展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带动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的实施。
(三)贯彻落实全国职教会议精神,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一是抓好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把贯彻落实全国职教会精神作为上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召开全省职教会的各项筹备工作,起草了福建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多次召开职业教育厅际联席会议,研究加快发展职业教育的政策措施,初步营造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浓厚氛围。
二是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办学规模。下发《关于做好2006年高中阶段招生统筹工作的通知》,统筹协调高中阶段普职招生比例,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协调发展。搞活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办法,允许中职学校实行春、秋两季招生,并采取免试推荐、集中录娶后期补招等灵活的招生措施,招收应、往届初中毕业生以及高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预计今年职业学校可完成招生23万人,比去年增加2万人。
三是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机制。试行中职教育灵活学制,允许学生根据学分制试行办法,分阶段完成学业。积极开展“半工半读”试点,43所中职学校近2万名学生在140多个企业中进行“半工半读”,取得了初步成效。同时,审核并向社会公布具有招生资格的13所高职院校、319所中职学校、90所技工学校名单。采取“1+2”或“2+1”等方式,开展重点中等职业学校与农村中职学校、乡镇文技校联合办学,带动一般校建设,24所重点中职学校与40多所农村中职学校开展了合作办学。组织20多所中职学校赴宁夏等西部省(区)招生,完成面向西部招生1.2万人任务。
四是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制度。做好资助2006年春季录取中职学校农村困难家庭子女就学工作,全省7个设区市78所学校1960名农村困难家庭学生得到资助。制定了《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工作的意见》,从2006年秋季起,每年对全省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中约20%的贫困生和特困生实行困难补助,对选学种植、养殖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贴。
(四)大力推进高校自主创新,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一是继续推进高等教育的稳步发展。积极向中央有关部门争取招生计划,积极争取省外重点院校在我省多投放招生计划。省内外高校今年在我省招生计划总量为16.3万人,招生计划增长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个百分点。继续调整优化高校布局结构,积极争取教育部支持,8所高职院校获准备案,福州大学至诚学院、福建农林大学金山学院两所独立学院获批设置。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基本完成上半年的建设及开工计划,在建工程48个,在建施工面积为88多万平方米,完成投资近6亿元。
二是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完成2006年省级精品课程评选工作,评选省级精品课程60门,全省高校立项精品课程总数达300门,省级精品课程总数达160门,国家级精品课程总数达19门。组织完成了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的评选工作、高职“专升本”的考试选拔工作、高校新增学士学位授予评估和7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预评估工作。组织完成了高校基础课教学实验室二期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福州大学等21所省属高校完成了154个建设项目,投入资金2.2亿元。组织完成了厦门大学和福州大学的“十五”“211工程”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队伍建设项目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等子项目验收和整体建设项目验收工作。
三是推动高等学校支援协作工作。组织厦门大学等6所重点建设高校与泉州师范学院等9所新建本科院校开展支援协作工作,建立有效的支援协作机制,抓好一批重点支援协作项目,在事业发展、资金安排、教学科研项目、学科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对支援协作项目给予政策倾斜和支持,促进新建本科院校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水平。这项工作启动以来,各对口高校开展了多形式的支援协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四是进一步推进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积极组织高校参加第四届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着力在参展和对接项目数量上取得突破,全省高校共推出项目1005项,对接项目121项,签约协议80项。加强闽台教育科技交流,邀请台湾13所高校与研究机构参加“6·18”,签订11项合作协议。
五是积极推进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扩大和加强了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外教育机构的高层次交流与磋商,达成部分项目合作意向。积极开展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福建师大、华侨大学、泉州师院和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再次向菲律宾、泰国等国家派出了132名汉语教学志愿者,厦门大学、华侨大学在泰国分别设立了“孔子学院”。依法受理和审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加强对已设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监管力度。加强引进国外智力和来华留学工作,审核、审批了32所院校聘请的118位外专外教,批准了146名外国留学生到省属院校学习。
六是拓展对台教育交流与合作领域。积极发挥“五缘”优势,拓展“六求”作为,推动对台教育交流活动,增强了闽台高校之间高层次的交流互访。举办第五届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和形式多样的闽台学生夏令营活动,促进了两岸师生的双向交流。以筹备举办“海峡两岸大学校长论坛”为契机,扩大福建高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争取中央政策倾斜,力争把福建作为闽台合作办学先行先试的省份。
(五)以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为重点,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是扎实推进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制订了《关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从推进城乡对口支援、开展短期支教、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教、促进城乡教师合理配置、加强农村教师继续教育等五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上半年已经落实了设区市与设区市之间、设区市内部经济发达县(区)与欠发达县教育对口帮扶关系。选派79名农村师资教育硕士培养计划的应届毕业生到经济欠发达县任教,奖励了400名到我省经济欠发达县任教的高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有力地促进了农村教师队伍的建设。
二是启动“名师”、“名校长”培养选拔工程。组织开展特级教师、优秀中小学校长的评选工作,在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的设定上贯彻向农村倾斜的原则,明确要求评选对象必须具有农村一年以上的任教经历,无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评上特级教师后,须在3年内安排到农村学校任教、任职1年,鼓励农村学校优秀教师、优秀中小学校长脱颖而出,鼓励教育系统优秀人才为农村教育做贡献。扎实开展首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中职学校专业带头人、高校教学名师的推荐确认工作和农村中小学校长的培训工作,加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全面开展高中新课程师资培训,完成我省骨干培训者培训共14个学科1432人次的培训任务;继续开展“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培训,培训学科教师7000人次。
三是积极推动中职学校和高校机构编制的制订工作。积极主动配合编制、财政等部门,研究制订我省中职学校编制标准,组织专题调研,摸清了全省中职学校的人员编制等一系列基础数据,目前已基本完成了中职学校编制标准的制订工作。同时,积极配合省委编办启动了福建工程学院等3所高校内设机构和领导职数的核定工作。与公安部门就我省高校公安机构体制改革达成了基本一致的意见。
(六)学校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得到加强
一是增强高校党建工作活力。召开第十五次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新形势下加强高校党的先进性建设工作。精心组织安排纪念建党85周年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对全省高校86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和81位优秀共产党员、81位优秀党务工作者、98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进行了表彰。创新学校党建工作载体和机制,进一步深化“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高等学校”创建活动,深化“增强高校党建工作活力”调研,在高校广泛开展先进性建设理论研讨活动。
二是积极理顺干部管理体制。深入贯彻省委〔2004〕56号文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各市、县(区)委教育工委体制若干问题的意见》。组织专题调研组,深入各地督促指导各市、县(区)委做好教育工委机构设置、职能调整以及落实高校干部管理权限等工作,所有县(市、区)均成立了教育工委机构,各项工作正进一步走向规范运行的轨道。同时,进一步加强高校领导班子建设,对全省11所高校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了考察和调整配备,共调整配备厅级领导干部16名,提拔了一批学历、职称层次比较高的干部。
三是加强中小学生德育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努力做到寓德育于教育教学全过程。以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为载体,在广大中小学生中开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教育,根据不同年龄学生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文化建设活动,使德育贴近学生生活。广泛开展文明习惯养成教育,集中对学生进行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规范教育,使之入脑、入心,逐步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四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加强高校的思想理论课建设,抓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新旧课程的衔接工作,确保新的课程稳妥、有序地过渡。加强和规范高校大学生的形势政策教育,举办了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深入贯彻卢展工书记在福州大学学生会、福州大学至诚学院学生会来信上的批示精神,开展大学生“走进海西、宣传海西、服务海西”社会实践活动,组织500多支重点服务队奔赴革命老区、经济欠发达地区,开展“和谐福建建设”、支教扫盲、医疗服务等服务。从今年开始,委托福建师范大学组织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高校辅导员参加岗前和在岗培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杨仁崔同志的活动,印发表彰决定和学习通知,举办学习杨仁崔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和座谈会,营造向杨仁崔同志学习的浓厚氛围。
五是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认真按照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抓好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层层签订责任制。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面部署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清理工作,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以教材、教辅、图书的编审、印刷、发行、选用、购销,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工程建设等方面为重点的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强化监督管理,着力建立健全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深化校务公开,开展教育内部审计,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检查。
(七)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抓紧研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问题
一是进一步完善高校贫困学生资助体系。继续落实高校“政府助学金”制度,安排2006年春季“政府助学金”申请补助资金3964.17万元,受惠贫困学生5.1万人,占在校生的比例为13.4%;特困生1.8万人,占在校生比例为4.7%,2006年春季学期的高校“政府助学金”已基本发放到各高校。切实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健全运转有效的工作机制,确保高校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出台了高校政府奖学金政策,一批品学兼优的学生将受到奖励。
二是扎实抓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福建省高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到经济欠发达县任教的奖励计划”,对到我省20个经济欠发达县高中任教的福建师大等4所高校师范专业本科毕业生给予1万元的奖励,积极引导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建立招生计划、专业设置与毕业生就业率适度硬挂钩的机制。
三是全力做好抗灾救灾工作。针对上半年频繁发生的洪涝灾害和台风袭击,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对全省教育系统防灾、抗灾和救灾工作的领导,坚持提前预警,靠前指挥,建立了总值班制度,开展了教育系统自然灾害重点场所和部位的调查和统计工作,提高了防范能力。稳妥地做好建瓯高考考区延考各项工作,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同时,还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受灾学校的重建工作,会同财政厅下达教育救灾专项1000万元。
四是狠抓高校安定稳定工作。与各设区市、各高校签订了学校安定稳定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定稳定工作责任制。修订了预防和处置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等预案,建立了维稳排查报告制度、维稳形势研判制度和季度维稳情况通报制度等“三项制度”,完善高校维稳工作决策程序,提高维稳工作决策水平。组织开展第一届创建“平安校园”的评估工作,抓好校园周边整治工作,加强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省教育厅获得省平安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五是大力实施“阳光收费”“阳光招生”工程。坚决制止教育乱收费,全面推行大中小学收费公示制度。全面清理规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政策,继续完善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继续稳定高等学校收费标准,清理和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全面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切实加大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加强对高校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纪律,全省违纪舞弊率为0.18‰,考风考纪为历年最好。严格按照“阳光招生”的要求,认真做到招生工作的“六公开”。
总之,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年初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正在有序展开,有的已经完成或接近完成,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我们也要看到,与全年整体工作要求相比,我们仍然还存在一些薄弱的环节问题。年初提出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虽然已经进行了分解,并落实到分管领导和处(室),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工作项目尚未展开,或虽已启动但成效不够明显,有的责任处(室)还没有承担起应有的主办责任。同时,由于上半年受到频繁发生的自然灾害的影响,一些工作也相对延缓了进度,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下半年作出更大的努力。
二、关于下半年工作重点
现在距年底仅有4个多月的时间,而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依然艰巨。我们必须进一步动员起来,紧紧围绕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对教育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按照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认真分析情况,查找问题,把握重点,采取措施,扎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省委七届十一次全会精神
刚刚闭幕的省委七届十一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扎实推进海峡西岸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对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了全面部署。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是当前全省教育战线的头等大事。机关各处(室)、各单位要进一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省委全会的报告,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全会的精神上来。特别要联系教育工作的实际,进一步提高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的认识,不断增强推进和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立足为农、突出为农,始终着眼于满足农民群众的教育需求,着眼于提升农民群众的文化素质,促进农民的全面发展,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十一五”是我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主动将教育改革发展融入全省发展大局,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融合起来,与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融合起来,在融入大局中思考谋划,实践运作,努力实现“十一五”教育事业又快又好地发展。经过一段时间的谋划,《福建省教育事业“十一五”规划》已基本成形,并通过了专家论证和规划御接,省政府正式批准后即可实施。下半年,我们要以组织实施“十一五”教育发展规划为主线,认真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围绕“十一五”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战略重点,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义务教育水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力促教育事业发展创新,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实现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积极推动基础教育健康协调发展
全面推进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是我们在推进义务教育实践中作出的战略选择。必须扎实推进“双高普九”工程的实施,继续抓好“双高普九”验收工作,加强对县(市、区)评估验收前的检查和指导,确保规划任务顺利完成。要紧紧围绕城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这一重点,狠抓落实,全面巩固和提高我省义务教育水平。一是要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学校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二是要抓紧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工作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逐步建立健全相关配套措施;继续抓好全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加大农村中小学特别是农村初中的控辍工作力度,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层层落实控辍任务。三是要结合全省教育系统“五五”普法的启动实施,加大对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校和依法治教。
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扎实推进课程改革,是年度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下半年,要进一步采取措施,抓好工作落实。要及时总结推广初中课程改革经验,评选和表彰一批课改优秀成果;全面推进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通过课题研究、学习借鉴、样本校示范等途径,逐步建立健全与高中新课程相适应的学校管理、课程实施、评价考试、校本教研等一系列制度,保障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的顺利推进。
推进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是基础教育领域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的重要举措,必须紧抓不放。下半年,要做好首批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项目省级验收工作,适时启动第二批工程建设,争取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同时力争年内启动第三批工程建设,争取提前全面完成全省工程建设任务。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下半年,省政府将召开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印发实施国务院《决定》的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我们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力争在职业学校教师编制、生均经费等方面政策有所突破,努力为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要加强中职学校基础能力建设。启动国家级示范中职学校的建设工作,争取有1-3所学校申报并通过国家示范性中职学校验收。继续开展重点中职学校评估检查工作,对2003年以来评为国家级、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督促落实整改。加强中职学校实训基地建设,督促12个国家财政支持的的实训基地搞好建设,做好今年新申报的10个国家财政支持实训基地的后续工作,选择若干所学校开展省级实训基地建设试点,为技能型人才培养提供条件。要抓紧组织实施“技能型人才培养工程”、“劳动力素质和职业能力提高工程”、“职业教育服务三农工程”,大力开展灵活多样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快急需的技能型人才培养。继续开展省级重点专业评审,新确定一批适应我省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需要的重点专业。加强学生职业技能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双证书”获取率和就业率。
要切实做好资助中职学校家庭困难学生的工作。省政府已同意我们起草的《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助学工作的意见》,决定从2006年秋季开始,对中等职业学校贫困生和特困生的实行困难补助,并对全省选学种植、养殖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行学费减免和生活费补贴。我们要督促各地各校将这一惠民举措落实到位,同时要积极督促各市、县(区)设立专项资金,各中职学校从学校收入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奖、助学金和学费减免,组织学生参加勤工俭学和“半工半读”,逐步建立对中职学校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体系。
服务新农村建设,职业教育责无旁贷。我们必须进一步采取措施,大力加强农村职业教育工作。积极争取国家“县级职教中心专项建设计划”支持,选择3-5个县,在县级政府统筹下,整合各类教育资源,建设县级职教中心,使其成为农村职业教育重要基地。继续配合省直有关部门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对农村未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强省级示范性乡镇文技校建设,帮助农民脱贫致富。
今年9月,我们将迎来《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实施一周年。我们要以此为契机,认真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形式多样、富有实效的纪念活动,宣传终身教育思想,推进《条例》的贯彻实施。要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在推进终身教育工作中的职责,形成工作合力。要继续采取措施,优化整合各种教育培训资源,构建广覆盖、多层次的教育培训网络,创造有利于终身学习的条件,推动学习型社会的形成。
(四)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加快培养高素质专门人才,始终是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在国家加强高校招生计划管理宏观政策的大背景下,今年我们采取了许多措施,争取省外高校扩大对我省的招生,取得了较大成效。现在,关键是要千方百计提高高校已录取学生的报到率,为今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20%的目标奠定基矗同时,要继续支持武夷学院、公安学院、江夏学院的筹建工作,加快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集美文教区的建设,为促进高等教育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是“十一五”高等教育的重要任务,必须始终摆在工作的突出位置。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人才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状况,组织开展高等学校新一轮专业结构调整工作,增强人才培养的适应性。要通过组织高校新办专业检查、毕业论文检查等,促进高校加强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要统筹重点建设高校和新办院校协调发展,在进一步抓好8所重点建设高校和154个重点学科建设,充分发挥带头和示范作用的同时,针对我省新办院校多的特点,积极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快新建院校建设和发展。要继续推动重点建设高校与新建本科高校开展对口支援协作;组织开展新建本科高校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组织评选一批与区域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紧密结合、作用重大的应用学科进行重点建设。要统筹本科院校和高职高专学校协调发展,组织开展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建设,遴选确定建设3-5所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争取1-2所成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引领全省高职高专教育发展。
要积极推进专业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在认真总结软件业、制造业和物流业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经验的基础上,通过深化专业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建设好一批高职精品专业,促进教师队伍建设、实训基地建设和教材建设等,不断提高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办学质量。要在软件业、现代制造业、物流业、电子通讯业、建筑业、旅游业、金融保险业、护理业等八大领域建设好一批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要通过抓好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工作,促进学校深化改革,加强建设,规范管理,提高办学水平。
要进一步加强与台港澳教育合作与交流,发挥对台单独招生高校优势,拓宽招生宣传渠道,力争今年对台招生在数量上有所突破。要认真筹办“海峡两岸大学校长论坛”,构筑两岸高校校长沟通交流的平台。以寻根溯源、文化传承等为主要内容,继续举办一批闽台学生主题夏令营活动,推动两岸大学生的双向交流。积极推动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和来华留学生工作,努力研究拓展我省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思路和措施,配合国家汉办实施“孔子学院”设立工作和对外汉语师资培训工作,继续组织和支持我省高校对外汉语教学志愿者项目。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和实施办法,加强对我省已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的管理,做好下半年新项目的受理、审核和审批工作。
(五)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是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关键。下半年要继续采取措施,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若干意见》,召开对口帮扶经验交流会,总结经验,表彰先进,进一步促进城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和有效共享。二是开展高校教师聘任制改革试点。研究制定《福建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意见》,结合省属高校拨款体制改革工作的全面实施,选择一至两所省属高校进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改革试点,建立教师职务岗位聘任制度,实现高校内部教师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聘用关系转变,促进高校建立灵活的用人制度,增强办学活力。三是推进专业技术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的科学、客观、公正的人才评价机制;修订大、中、小学校6个教师职务系列评审工作实施意见;理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办法,研究制定职业教育兼职教师聘用政策和职业院校专业教师评定第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意见,支持职业院校从企事业单位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和有特殊技能的人员,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四是组织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工程。研究制定《福建省中小学名校长工程实施意见》,做好首批中小学学科带头人的确认工作,加强特级教师的管理和使用,选拔一批省级骨干校长到国内著名中小学挂职锻炼,选送一批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赴境外培训。研究制定《福建省中小学校长培训“十一五”规划》,启动“十一五”中小学校长培训试点工作,进一步拓宽中小学校长培训渠道。五是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组织全省教育系统广泛开展向杨仁崔教授的学习宣传活动,激励广大师生员工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努力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而勤奋学习和工作。此外,还要认真组织开展庆祝教师节表彰和慰问教师活动,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六)大力加强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要认真总结高校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经验,部署全省高校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回头看”工作,进一步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建立高校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要抓紧制定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具体实施规则与实施办法,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要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协调、帮助尚未组建党组织的新办高校做好党组织设置工作,指导已组建党组织的新办高校筹备召开首届党代会或党员大会,促进新办高校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理顺民办高校党组织管理体制,指导民办高校做好党组织设置工作。做好高校领导班子的调整配备工作,对领导干部缺额的高校领导班子抓紧调整充实。
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8号和16号文件精神,不断加强和改进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和中小学德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新颁布的《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和《中小学德育大纲》,精心组织实施《福建省中小学德育工作整体化意见》,加强对学校德育工作的整体部署和宏观指导,促进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相互衔接。大力加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加大学科带头人的培养和教师的培训力度,确保今年秋季开学后全面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新方案。进一步抓好学习贯彻省委卢展工书记今年7月在福州大学学生会来信上的批示精神,继续开展以“奋进的海西”为主题的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不断将“三爱”教育活动引向深入。积极筹备召开全省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加强思想政治教育队伍职业化、专家化建设。
要大力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具体意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深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充分发挥案件的教育与治本作用。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公开透明的招生工作体系,坚决杜绝和查处乱招生、乱收费行为。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事关教育事业发展和师生安全,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要抓紧修订和完善我省教育系统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学校的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健全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台帐制度和信息收集、报送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灵敏,提高学校应对社会安全、公共卫生、事故灾害、自然灾害、网络信息和国家考试等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要及时总结第一届创建“平安校园”的评估工作经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推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更加深入开展,努力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局面。
三、关于效能建设和绩效评估工作
作为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我们肩负着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培养合格人才、提供智力支撑的重要使命。我们的工作效能如何,不仅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全省教育系统的贯彻执行,关系到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的全面落实,关系到全省教育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也关系到我省可持续发展的百年大计。近年来,厅党组高度重视机关效能建设,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机关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在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依法行政,改进政风行风,整治发展环境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在“十一五”开局之际,省委、省政府对机关效能建设和效绩评估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需要我们进一步动员全厅上下投入机关效能建设,以更高的工作效能推进事业发展,服务海西建设。根据省政府的部署,结合机关工作实际,这里,我再次就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和绩效评估工作作个动员。
(一)关于绩效评估工作
绩效评估是对效能建设成效的综合评价,是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管理创新、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措施,也是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重要保障。去年省政府首次在政府组成部门中开展绩效评估工作,通过对我们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办事效率、依法行政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组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积极评价,把对我们的评估结果摆在比较好的层面上,应该说,这是与同志们的团结进娶扎实工作是分不开的。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机关效能建设和绩效评估工作毕竟是新生事物,我们的工作还有许多不相适应的方面,还有许多的薄弱环节问题。特别是面对公众的评议,我们工作中的一些不足问题就暴露了出来,就去年的公众评议结果来看,我们的得分在政府组成部门倒数第一。出现这一结果,第一,有教育行业的客观原因,最主要是教育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涉及到千家万户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教育系统中仍然存在的乱收费等问题,直接影响了我们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第二,有工作不到位的主观因素,其中最主要的是宣传不到位。群众对厅机关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总体上还是满意的,在省直部门、服务对象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三类群体的评价指标中,都给了最高分,而分值低的恰恰是业务工作,比如实施素质教育、危房改造等一些周期长、见效不甚明显、群众所知不多的工作,公众就表现出了不满意。要提高我们在公众中的满意度,一方面,需要我们加倍努力工作,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另一方面,要千方百计加大教育宣传工作力度,让公众了解我们在解决教育困难问题中所付出的努力,使之更加理解教育、关心教育、支持教育,共同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绩效评估作为政府评价部门工作的手段,随着评估机制的逐步建立和相关制度的逐步完善,其重要性越来越突出,工作任务也越来越具体、越来越繁重。今年省政府已经对此作出了部署,总的看,评估内容、评估方法、察访核验等都比去年更加具体、更加严格。从评估内容看,今年增加了高效行政的指标,包括管理制度健全并运转规范有序,建立特事特办等应急机制,各项工作限时办结等,并针对领导批示件、机关公文流转、公文办结、跨部门文件会签等明确了办理时限,对制度不健全,承诺事项逾期办结、效率低下、推诿扯皮和被投诉经查实的都将扣分。另外,被评估单位工作经验被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以文件形式予以总结推广的,将给予加分。从评估方法看,今年各单位自我评估占10%,省效能办和省直党工委组织联合评估占40%,公众评价占50%。另外,今年还增加了一次中期考评,公众评议每年开展两次,分别在8月和12月组织开展,察访核验年内不少于三次。对各单位联合评估于次年2月底前开展。
这里,需要重点强调的是明察暗访工作,今年明显增加了次数,这就要求我们任何时候都要保持良好的工作作风和饱满的精神状态,绝不允许我们工作人员的问题而被扣分。在这方面,我们是有教训的。这两年来,在省效能办的暗访中,我们都被查出问题而扣了分。今年省里对明察暗访的扣分情况作出了规定,发现工作人员有工作作风粗暴、服务态度生硬的,工作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上班不务正业的,不遵守工作制度,擅离职守的,与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称,不符合岗位规范要求的其他行为或表现的,都将扣分;对评估单位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力的,对基层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不认真对待,对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而未及时给予解决的,依法行政的各项规定和措施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的,政务公开、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机关各项制度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的,工作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投诉意见多的,影响政府形象,损害发展软环境的其他行为,也将被扣分。同时,对被评估单位年度政务工作目标任务未完成,故意隐瞒或虚报完成的;年度经济发展指标未能完成计划任务,故意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不依法行政,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出现严重问题,被一票否决的,将降低绩效评估等级。对上述将被扣分或可能降低评估等级的每一条,同志们都要做到心中有数,认真对待。这里,我再次重申,凡是在明察暗访中被查出问题的处(室),年度考评不能评为先进单位,处(室)主要负责人不能评为优秀等级,主要责任人要进行批评并予以效能告诫。
(二)关于机关效能建设
绩效评估是机关效能建设的载体。我们要想在政府组成部门绩效评估工作中胜出,就必须扎扎实实地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全面提高机关工作的质量、效率和水平。必须看到,厅机关效能建设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从认识上看,有的同志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对效能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到位,认为效能建设是效能办的事,与己无关,缺乏主动性。从机制上看,许多好的制度、好的措施没有得到应有的落实,存在着有章不循、有禁不止,执行不力等问题。从队伍上看,一些同志还存在松散懈耽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不思进取等问题,有的思想素质,工作水平、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工作作风、服务态度需要进一步改进等等。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并下决心加以解决。
第一,要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确保规范运行。去年,厅里分两次下发了21个工作制度,这些制度是机关工作的基本规范,机关各处(室)、各单位都要自觉贯彻执行。这里重点强调三个制度:一是考勤制度。上半年我们重点抓了机关考勤纪律,初步解决了长期存在的上下班迟到早退的问题。但这项工作贵在坚持,决不能因为没检查或者少检查了,又放松了要求。这次干部调整之后,我们将加强效能办的力量,并将形成不定期检查考勤情况的长效机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按考勤纪律予以处理,决不留情。二是节约制度。去年厅里出台了创建节约型机关的有关规定,总的来看,这一制度建立之后,绝大多数同志能够自觉执行,广大干部职工的节约意识正在形成。规划处、基教处、法规处、办公室等不少处(室)已经习惯将纸张的反面用来起草和印制文件的初稿,这虽是小事,但体现的是节约精神,我们每位干部都应当有这样的责任意识。这里还要强调,干部出差,必须严格执行机票打折的规定,除了临时决定执行紧急公务,确实购买不到打折机票外,所有出差乘坐飞机的都必须提前购买打折机票,否则,财务处不予报销。这一点,无论是厅领导还是普通干部都不能例外。三是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是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中占有较大的比重。我们在这项工作上还相对滞后,很多工作还刚刚起步或正准备展开。会前,厅里分别印发了今年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和厅机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意见,机关各处(室)、各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效能办,从各自的职责范围内梳理并提供政务公开的项目,编制详细的政务公开目录,并认真执行政务公开的各项制度,所有职能部门都要公开管理职能、办事程序、工作规范,特别是将群众关注的高考、择校生、“一费制”等问题,置于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共同努力把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第二,要进一步增强效能意识,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机关效能如何,根本上取决于机关每位成员的工作质量、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每一位干部职工都要有强烈的效率意识,抓好每一项工作的落实。行政效能是今年绩效评估新增的项目,在评估指标体系中同样占有相当的比重,我们必须认真对待手中的每一项工作。特别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政策措施的落实,上级部门和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件的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等务必要按时限要求办结,决不允许推诿扯皮,敷衍应付。这项工作也要建立责任制,今后哪个责任单位办理的批办件、督办件不符合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建议、提案办理反馈不满意,要首先批评处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效能告诫。
第三,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公众形象。机关广大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树立主人翁的意识,把自身的工作与机关形象紧紧地联系在一起,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要自觉执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失职追究制等效能制度,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效能。要热情接待前来厅里办事的每一位基层同志,认真接听每一个咨询电话,让服务对象满意我们的工作。要做好投诉受理和接访工作,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建立失职责任追究制度,对影响教育发展、损害教育形象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各处(室)、各单位还要积极主动地加强与人大、政协有关部门和教育代表的联系,加强与服务对象的沟通,努力提高教育的“公众形象”。
(三)关于加强组织领导
机关效能建设和绩效评估工作能否取得实效,关键在领导。根据省政府的部署,今年我们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李红、杨辉、刘宏伟、刘剑津担任副组长。同时加强对绩效评估工作的领导,由李红、刘剑津同志具体负责,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厅里还将着手组建专门办事机构,努力建立健全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处室单位各负其责、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推动效能建设,我们要求厅领导要率先垂范,当好表率;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党员干部要积极参与,密切配合,协同工作,形成全厅上下高度重视效能建设和绩效评估工作的浓厚氛围。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绩效评估工作,还要努力建立一套有效的工作机制。要总结推行岗位责任制、失职责任追究制的经验,建立健全机关效能建设的管理监督机制;总结推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和AB岗工作制的经验;总结先进性教育活动的经验,建立健全提升党员干部素质和能力机制。组织人事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干部考察考核制度,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委厅干部职工绩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机关效能考评机制等,根据具体岗位职责的要求,加强对全体工作人员的检查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将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有工作创新、对效能建设加分做出贡献的,要给予表彰,并作为年终考核评为优秀等级的重要依据。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绩效评估工作,还必须致力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各处室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弘扬正气,树立典型,提高效能建设的成效。教育电视台、教育信息网、教育杂志社等媒体要按照厅党组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大教育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展示厅机关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事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力度和成效,进一步在全省教育系统弘扬正气、鼓舞士气、积聚人气,为机关开展效能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作出更大的努力。
同志们,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机关各处室各单位工作责任大、任务重。希望大家把加强效能建设和本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精心谋划,科学安排,狠抓落实,确保机关效能建设和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确保下半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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