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网 > 高考 > 高考资讯 > 详细内容

教育部:严格中外合作办学招生管理

发布:2011-11-27  来源:羊城晚报
分享到:

从12月1日起,就读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在国内获得的境外文凭将可通过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随时查询。学生可凭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所获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认证注册信息。今后未按要求预先进行认证注册的学生,所获境外学历文凭将不予认证。

教育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为加强对中外合作办学颁发证书认证注册工作的统筹管理,教育部依托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www.crs.jsj.e-du.cn)建立了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注册系统(目前已完成19家机构126个项目共计35913名学生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信息注册)。

从之前开展注册工作的情况看,部分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存在超出经审批的招生计划人数招生、更换招生专业或自行增设颁发境外学历学位专业、自行增发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等问题。还发现个别单位未依法取得中外合作办学资格,违规招收颁发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学生。

这位负责人强调,就读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学生在国内获得的境外文凭认证均需预先进行信息注册,有关注册工作在入学一个月内完成。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注册系统将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现行的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系统对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直接通过从系统信息库中提取学生注册信息开展学生所获证书的后续认证工作,凡未按要求预先进行认证注册,其境外学历文凭将不予认证。同时,对未按规定招生造成不良影响的办学单位将依照法规追究相关责任。

请记住我们的网址:www.js-zs.org

(责任编辑:admin)

    推荐内容
    • 高考
    • 考研
    • 留学
    • 励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