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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教师参与群体性高考舞弊案将开除

发布:2009-06-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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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教育部召开新闻通风会介绍2009年高考(论坛)准备工作情况。会议上,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高考将重点查处严重违规的大、中学校在校生、公职人员和教育系统人员。属教师或教育系统人员的,取消其工作人员资格、撤销职务并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开除公职等党纪政纪处分。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将采取三项措施维护今年的高考考场纪律:

1.继续加强诚信考试宣传教育,组织签订诚信高考承诺书,教育考生诚实面对高考,诚信做人,考试不作弊、资格不作假,更不要搞冒名顶替一类的事。同时完善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和国家、省两级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查询系统,强化对违规考生的约束力。

2.采取有力措施强化考场管理,特别是加强了对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的防范、识别及处置能力,同时,教育部门将积极与公安、无线电管理等部门配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对利用通讯工具内外串通舞弊、雇人代考或替考、传播涉嫌危害考试安全有害信息等行为的联合防范和打击。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不要相信网上及小广告所谓出售试题、答案的虚假信息,避免上当,更不要购买、使用无线作弊工具,一旦查获,必将严惩。

3.严肃处理严重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今年要加大力度,重点查处严重违规的大、中学校在校生、公职人员和教育系统人员。2009年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规定明确,对高中非应届毕业生报考、在高考中利用通讯工具作弊、由他人代考或替他人考试的,不但取消今年录取资格,还要取消下一年度报名资格,违规参加高考的在校大学生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对指使、组织或参与组织“高考移民”活动、高中非应届毕业生或高校在校生参加高考、群体性考试舞弊,属教师或教育系统人员的,取消其工作人员资格、撤销职务并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开除公职等党纪政纪处分;属社会其他人员的,通报其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建议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相应处罚。违反法律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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