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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办解读高考改革:考试综评录取三方联动

发布:2009-06-0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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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招办解读高考改革:考试综评录取三方联动

天津网

讯经天津市教育部批准,《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综合改革方案》(以下称《方案》)已经公布。今年是本市实施新课程背景下高考(论坛)综合改革的第一年,高考在即,为使考生、社会进一步了解《方案》内容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改革平稳实施,近日,市高招办负责人接受采访,就《方案》的重点内容进行了解读。

《方案》体现四大特点

《方案》在遵循《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根据本市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逐步构建和完善以统一考试为主,与德智体美综合素质评价、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政府宏观指导、高校自主自律、社会有效监督的现代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方案》具有综合性、主体性、选择性、渐进性和可操作性的特点。

综合性。依据教育部推进高考综合改革的要求,2009年本市高考改革最突出的特点是改革的综合性。这次改革不只是对高考本身的改革,而是高校招生考试、高中对学生的综合评价和高校招生录取模式三方联动的改革。通过改革,高考内容改革实现与高中新课程改革的衔接,基础教育部门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和“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制度”,高校构建对学生多元评价、多样化选拔的选才模式。综合改革方案的实施,将促进从人才培养模式到人才选拔模式的系列配套改革。

主体性。《方案》坚持高校是选才的主体。在津招生的高校在以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的基础上,自主确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评价结果的使用原则和办法。具有招收保送生资格和试行自主选拔录取的高校可自主选拔适合本校培养要求的学生,探索高考、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与学校测试相结合的多元评价选拔办法。部分高职院校自主确定报名标准、自主组织专业考试,并将专业考试成绩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相结合作为录取依据,探索符合高职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选拔模式。

选择性。由于《方案》体现了高校选才的主体性,将为高校选才和考生选择提供更大的空间。高校依据基础教育部门提供的综合评价信息,逐步实现对学生的多元评价,打破以往单纯依据高考分数选拔人才的状况。高校开展自主选拔录取、高职院校实施自主招生,将为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

渐进性和可操作性。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关乎国家人才战略的实施,关系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改革不能一蹴而就,而是一个不断推进的过程,同时也要兼顾与以往政策的衔接。《方案》立足天津实际,充分考虑到高校与中学对改革的实现能力、考生与社会对改革的承受能力,注意循序渐进,逐步深入。

科目设置:“3+文综/理综”

依据教育部意见,结合本市实际,本市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是指语文、数学(分为文史类与理工类)、外语。外语科目考试包括听力测试,报考英语(论坛)类相关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口语测试;文科综合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考试的限定时间为150分钟,数学、外语科目考试的限定时间为120分钟。高考各科目考试成绩都以原始分数的方式呈现。全部科目试卷的总分值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分值分别为150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分值分别为300分;文科综合中政治、历史、地理科目试题的分值分别为100分,理科综合中物理、化学、生物科目试题的分值分别为120分、100分、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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