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在湖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等多家湖南高校网站上,都可以看到该省教育厅5月下发的通知。该通知称,湖南省内普通高校教职工子女报考父母所在学校,且上了该校所在录取批次的最低控制线,可照顾录取。
随着教育公平理念日益深入人心,这些年高校招生工作日益透明化、公开化,一些不合规定有失公平的的高考事件、“潜规则”不断被曝光。当我们正在为现今高考招生越来越公平、公正而拍手称快时,湖南省教育厅的一纸“照顾录取”的公文又让人有点不快和失望。笔者不禁要问,如此“照顾录取”,教育公平何在呢?
高考招录是一件关乎考生命运,教育公平的大事。我们一直强调,“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大家的孩子一起参加高考,成绩都差不多,凭什么你本校教职工子女就能获得照顾,优先考虑呢?这是一种不公平、不正常的“特权”。虽然说湖南省在之前曾出台过取消高考加分的政策,但现今这种“照顾录取”的政策无疑是“高考加分”政策的变相,一样充斥着教育的不公平的阴影。
有人解释,照顾录取“普通高校教职工子女报考父母所在学校”,是为了提高学校教职工的福利和待遇。当老师的确是很辛苦,老师为社会做出了的巨大贡献,我们也理应给予回报,但是我们完全可以用更加光明正大,更加直接的政策照顾到他们的利益,而不是用诸于“照顾录取”的方式把这种照顾用在他们的下一代身上!
“照顾录取”,其实这就是在给一些“内部利益集团”的一种无形的不公平的“特权”。当这些“特权”遇到我们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高考时,教育的公平如何体现,是值得我们思考和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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