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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细则出台 可以破

发布:2011-11-02  来源:江苏教育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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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办法》实施细则11月1日正式出台,居住证申请受理将在近期启动。

  据介绍,非本省户籍、在国(境)外取得博士学位,每年在本省工作(创业)时间不少于6个月,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世界500强企业担任中层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技术、经营管理人才可申请;获国家“千人计划”和省“双创计划”资助的非本省户籍海外高层次人才,可直接申领。申请人由所在单位在江苏留学人员创业网上注册后提出申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网上预审后通知申请单位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居住证》的有效期限依据海外高层次人才所在单位的申请和实际需要确定,最长为5年。

  据悉,持证人可享受担任企事业单位领导及重大项目负责人、办理购付汇手续、申报专项资金、参加学术组织和申请政府奖励以及职称评定、购房、社会保障、公积金、子女就近入学、申请驾驶证和车辆入户、住宿登记等市民待遇。对在本省工商注册且税务登记企业聘用的持证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行奖励,奖励金额为持证人上年度在当地税务部门所缴工薪收入个人所得税额的40%,当地的奖励总额原则上历年累计不超过30万元,主要用于其在本省购买或租赁汽车、自住住房、办公用房、参加专业领域培训及兴办企业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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