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教育网 > 高考 > 高考资讯 > 详细内容

“异地高考”应在循序渐进中推行

发布:2012-08-26  来源:高分网
分享到:

  多年来,异地高考之事一直牵动着莘莘学子和家长们的心。近些时日,异地高考似乎有松动的迹象,列席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的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异地高考改革方案已进入“最后冲刺阶段”。并表示,用不了十个月,方案就将出台。

 
  与此同时,山东省公布的高考改革方案明确提出:“允许非户籍考生在我省参加高考。”而在上海,随迁子女异地高考早有动作,2012年有10类非上海户籍考生可以在上海市参加全国高考,两年前只有8类人可以参加,6年前这个数字是6类。这10类非沪籍考生主要包括了持引进类人才居住证人才的子女,市外在沪工作人员的子女,在沪高校、科研机构博士后流动站在站人员的子女,支内支边知青的子女等。其中,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子女和上海市教委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考生两类,是2011年新增加的。
 
  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公平才是问题的症结
 
  其实,异地高考问题不光涉及本地人与外地人的利益博弈,更关系受教育权的平等和公平。众所周知,异地高考的核心问题不在于考,而在于录取,因为我们并没有实行全国性的统一考试、统一录取,而是各省有自行命题权,实行区域化录取模式。所以,如果从教育资源薄弱的地方到教育资源雄厚的地方参加异地高考,就较易考取大学。从现实情况看,异地高考矛盾集中的地区就在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这些城市恰恰又是高校林立的地方。北京、上海等地区的学生能以相对较低的分数考上清华、北大,而这一分数在其他省份可能连一般的大学都上不了。
 
  以2012年为例,北京大学在北京本地计划招生619名(含文理科、医学部),而在河南则仅招录108名,在安徽只计划招录45名;安徽有考生50.6万人,河南为82.5万人,北京只有7.3万人,如果以当年人口的占比而言,北京和河南考生被北大清华录取的机会相差30倍。再比如,2011年北京仅本科录取率就高达58.2%,比高考大省山东、江苏、广东、湖北等地高出十多个百分点,比湖南、安徽等高出二十多个百分点。如果外地考生来北京、上海这些城市参加高考并参与录取,那么,必然让本地人在高校录取上失去一部分利益,这就会让本地人与外地人在异地高考问题上产生深刻的矛盾。
 
  所以,表面上是因为户籍制度引发的矛盾,背后却是教育资源配置不公平的矛盾。如果教育资源配置公平,在各地参加高考,本地人和外地人都面临着相同的录取机会,全国一盘棋录取,那么,就不存在外地人与本地人在异地高考上的深刻矛盾,考就考呗,不过是增加一张考桌的问题,有何难呢?
 
  将教育资源平等分配,全国一盘棋录取,并且是统一按分数高低录取,这种受教育权平等的诉求,为许多人所乐见,从理想层面上讲,也是值得鼓励的,但恐怕并不现实。因为,这关系到高校在各地配置、高校受地方财政资助以及各省市考生利益等极为纠缠的利益问题,也涉及到公平、城市管理等诸多的问题。各省市所处地的高校对本省市招生较多,是因为这些高校受到本省市财政支持更多,而这种财政支持来自于本省市纳税人纳税所得。那么,对于本省市的纳税人而言,我们纳税支撑的教育资源凭什么要与外地人平均分享呢?
 
  绝对的教育平等同样会引发教育不公平。比如说,少数民族地区的考生与汉族考生相比,应试能力肯定要差一些。如果全国实施一盘棋统一录取,那么,应试能力强地区的考生录取数将远远高于其他地区的考生,让受高等教育人数在地区间产生不均衡。《京华时报》刊文称:“历史上亦曾因这种‘绝对教育公平’而引发纷争,明朝科举曾不分地域、籍贯‘全国统一公平’录取,结果南方举子全部高中而北方举子全部落马。此后,科举制开始兼顾南北而推行‘南北卷’制度。”美国在上个世纪60年代的“平权运动”中,总统就曾签署法令,少数族裔在入学、工作上有优先待遇,这种“肯定性行动”,实质上是用形式上的不平等来争取实质上的平等,因为少数族裔由于长期遭受岐视,在竞争力上远不如白人,需要一些特殊的照顾。
 
  “罗马城不是一天建成的”
 
  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由于存在着巨大的利益冲突,以及对于公平观念的理解争议,全国一盘棋考试,招生数额完全平等,按照分数高低录取,在现实上不具有可行性。因此,在维持现有的区域化录取模式下,如果完全放开异地高考,瞬间就可能产生巨大的“高考移民潮”,大量外地考生涌入,占据升学资格,本地人将很难承受如此之重的代价。
 
  但如果对于异地高考完全不松口,对于许多外地在本地就业的公民来讲,也是极不公平的。因为,这意味着外地人的随迁子女必须在接受义务教育之后,回户籍所在地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即使是在本地能接受高中教育,由于各地教材的差异,对于他们的高考也极为不利,况且一些省市还要求必须有学籍才能参加高考,随迁子女就不得不回原籍接受高中教育。这种制度安排,有学者指出是“人为地造成家庭分离,一些在城市务工的人员,不得不把孩子送回老家读书,造成大规模的留守儿童、留守少年现象,既给这些家庭的工作、生活带来不便,也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尤其是孩子,面对社会强加到他们身上的地域歧视,很可能形成对城市和社会的仇视情绪。”
 
  有观点提出:“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高考回户籍地录取。”具体做法是,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考试,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录取。各个省高考分数出来后,由高到低进行排名,考生的相对位置就确定了。从统计学上讲,几万、几十万考生在不同省份高考成绩的相对位置可以准确反映考生水平,按照考生高考成绩的“相对位置”从甲省平移到乙省,参加录取是公平可行的。不过,这种方法在实际操作中也会遇到很多困难,比如那些应试能力强地区的考生到应试能力弱的地区参加高考,他们的排名就可能比较突出,即使回到原籍录取,他们也因为在考试地“相对位置”排名靠前,而在录取时占尽优势。
 
  受教育权实现完全平等需要假以时日,解决随迁子女异地高考的难题也需要循序渐进。对于本省市内流动的随迁子女的高考,可以完全不设限制,在迁移地就学和参加高考、参与录取。对于那些高考录取率并不高的省市,外地人在此就业的,其子女可以不设年限参加所在地高考,或者规定须在本地就业、就学较短年限(二年或者三年以上),随迁子女就可在此参加高考。
 
  问题最复杂、最突出的是那些高考录取率高的省市,比如那些因为教育资源密集而导致高考录取率高的省市,如北京、上海和那些因为教育水平低而导致高考录取率高的省市,如青海、海南等。这些省市一旦过度放开,就可能涌入大量外地考生,让本地考生难以承受转型之痛。理想的方法是,对外地公民实行双限,一是外地公民在本地工作和纳税需要达到一定年限(比如五年以上),二是随迁子女在本地就读达到一定年限(比如五年以上)。达到这两个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在迁移地就读高中并且在当地参加高考,在当地录取。
 
  这样的做法从道理上也讲得过去,因为作为外地公民在本地长期工作并缴纳税收,他们也理应平等地与本地人享有当地的教育资源。其次,让这一部分随迁子女异地高考,可以解决相当数量随迁子女高考和录取的问题,同时也不至于对当地产生太大的冲击,这种循序渐进的改革具有现实可行性。
 
  当然,这种改革并不是长久之计,也不是改革的最终目标。要让随迁子女的异地高考不成其为问题,就是要受教育权的更加公平。教改《纲要》提出:“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今后,应当逐步推行基于统一测试基础之上的高校完全自主招生,考生在任何省份参加统一测试,以统一测试成绩自主申请高校,高校自主招生,而大学在录取时,可以把考生所在地区等情况作为一项评价因素,由此校正地区间的差异及不均衡。如此,可以完全地解决随迁子女异地高考问题,也更为公平地实现受教育权平等的问题。

请记住我们的网址:www.js-zs.org

(责任编辑:admin)

    推荐内容
    • 高考
    • 考研
    • 留学
    • 励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