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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清华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简及程序公布

发布:2012-11-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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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选拔高水平学生运动员,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人才,根据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规定,清华大学2013年继续通过举办高水平运动员冬令营选拔优秀的体育特长生。

  一、招收项目

  A类:田径、男子篮球、射击

  B类:男子游泳、女子游泳、女子篮球、男子排球、女子排球、健美操

  二、报考条件

  凡满足下列条件者,可以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

  1、年龄不超过22周岁,学历和运动成绩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

  (3)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历,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2、符合教育部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其它报考条件。

  其中,射击项目限一级以上运动等级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

  三、招生程序

  高水平运动员的选拔和认定,应当经过考生申请、初选、文化课考试、体育专项测试、认定和公示等程序。

  1、考生申请

  所有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需通过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按照要求进行注册、填写申请表格。网上报名成功后需将申请表格打印,由考生所在学校等相关部门填写意见、加盖公章,并于12月5日前将申请表格、等级证书复印件、参赛秩序册本人页复印件及相关成绩证明复印件等4项申请材料寄至清华大学体育部(以收件日邮戳为准)。申请成功后,请考生凭报名号和个人密码进行后续申请进度、认定结果的查询。

  报考射击项目的考生请在体育特长“备注”栏中注明枪种,报考球类项目请注明场上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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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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