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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批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艺术类征平志愿计划(第1批音乐类)

发布:2012-07-21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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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批为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凡加“★”的院校为民办院校或独立学院(含民办二级学院)。以下为使用音乐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报考以下计划的考生成绩须在163分(文化)/190分(专业)及以上。
8255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漳州)★ 1    
  报考该校的考生投档分须在233分及以上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      
67 音乐表演 1 21000
         
8435 长春大学光华学院★ 5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      
42 播音与主持艺术 5 15000
         
8536 华中师范大学武汉传媒学院(武汉)★ 2    
  报考该校的考生投档分须在222分及以上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      
02 音乐表演 2 20000
         
8555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海学院(广西北海)★ 5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      
33 播音与主持艺术 5 17000
         
8561 三亚学院(原海南大学三亚学院)★ 1    
  报考该校的考生投档分须在233分及以上      
  必测科目等级要求:4C      
71 音乐表演(声乐) 1 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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