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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丙奇:念好高校按学分收费的“真经”

发布:2012-03-12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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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教委日前表示,高校按学分收费的方案已制订完毕,最快在新学年开始实施。实行按学分收费后,北京市属高校部分学生可能跨校选修部属高校课程。(新京报1月28日)

  实行按学分收费,是符合现代高等教育发展趋势的。首先,高校实施学分制教学,有利于扩大学生的教育选择权,学生有更大的选科、选课、选时自由度。在学分制背景下,修读年限,可以从以前一律的本科四年,变为弹性的3-6年,每个同学可根据自己的学习实力、家庭经济情况确定每学期的课程。其次,对应完全学分制,学校将把学生培养成本从过去的分摊到每年,改为分摊到每个学分上。再次,按学分收费,会让每个同学重视每一学分的学习。

  然而,要念好改革的“真经”,却并不容易。我国高等教育,近年来做了不少的局部改革尝试,除按学分收费改革外,还有研究生收费制度改革、高校自主招生、研究生学制改革,等等,但都无一例外地从“初衷很好”,到“被质疑”,到“最终变异”,原因都是如此:没有探索建立能让这些措施生长的基本大学管理制度。那些想绕过现代大学制度命题,在局部寻求突破的努力,最终都被强大的以行政为主导的现行大学管理制度化为无形。

  具体到按学分收费改革,要想真正落实,还需要解决三方面问题。

  一是清晰核算大学生培养成本。早在2006年,教育部就决定核算大学生生均培养成本,但到今天为止,没有一所大学能明确说出大学生培养成本是多少,大学的行政成本、科研成本与教育成本是怎样的关系,由于成本核算不清,所以对把成本分摊到每个学分上,就难免有质疑。

  二是推行真正的完全学分制。目前高校推行的学分制,其实与学年制“换汤不换药”。一方面,对学生还是按学年管理,学分制更确切地说应是“学年学分制”;另一方面,大学的选修课比例很低,只有最多不到20%,这远不能与哈佛大学选修课可达到60%的比例相比。在这种情况下,调整收费方法,在不少学生看来并无必要。

  三是在大学校内建立有力维护学生权益的机构。从道理上讲,如果一个学生不重修,“一次过”,按学分缴费,其标准并不会超过按学年收费,但是,学生们担心的是,学校会不会借重修收费变相涨学费,故意提高不及格率,让学生重修,这样一来,不是“赔了夫人(成绩不好)又折兵(交重修费)”?此前,安徽、浙江、四川等地也有高校实行按学分收费,类似争端屡屡发生。有的高校为了摆脱这种嫌疑,采取的办法是第一次重修不收费,但也引来“奖懒罚勤”,“侵占资源”的质疑。

  总之,要做好按学分收费的改革,需要高校改变基本的制度环境,切实建立以“自主办学、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学生自治”为基本特征的现代大学制度。只有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受教育者才会确信学校对学生的评价,没有受行政因素、利益因素影响;只有学生自治,才不会出现学生权益受损却投告无门的现象。

  (作者为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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