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原则,统一录取标准,体现单独招生院校人才培养特点。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分专业从高到低录取,考生考核总成绩=语数外联测成绩+职业综合素质考核+政策加分+艺术或体育特长分。
1.录取分数线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综合考虑。录取名单经公示后,上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审批手续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2.按教育部规定,参加单独招生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13年全国统一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填报志愿。
3.新生入学后,单独招生院校将对其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根据相关要求和规定,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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