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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招录取规则

发布:2013-01-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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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院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一)划线原则: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划定。

  (二)录取总分: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政策加分。

  (三)录取原则:分专业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等级、英语等级依次排序,择优录取。考生专业只能在同一科类的专业之间调剂,不得跨科类录取。

  (四)学院根据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五)拟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破格录取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经考生申请,学院研究,并报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可破格录取。

  1,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考生。

  2.在高中阶段有重大发明创新项目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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