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09年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约100名,全部为计划外委托或自筹经费培养。
一、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
2.限招非法学专业毕业的本科生、应届本科生及大专毕业生。大专毕业生需工作二年以上,其他要求同硕士生招生说明第七条。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09年全国实行网上报名。①网上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网上报名地址:yz.chsi.com.cn/;②现场确认时间:2008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报名手续: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到网报时选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报考费。
三、考试
1. 考试为全国联考方式(时间与全国统考时间一致)。
2. 政治、外语使用全国硕士研究生统考试题;二门业务课即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法律硕士联考综合为全国联考试题。
四、录取: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五、学制:三年,脱产学习。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考试大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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