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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科大学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2012-12-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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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科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药科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大学,面向全国招生。

一、招生名额本目录公布的我校2013年招生人数已含免试推荐生与对外公开招生(定向、非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全部招生计划。根据有关要求,该计划暂按2012年招生计划列出,录取时会根据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另外,我校能够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生”,欢迎该类考生报考,具体要求按教育部文件执行。

二、报考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英语达到国家英语四级或四级以上水平(须附相应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证明公章);或进修过本科英语课程,成绩合格。(须由所进修的高校教务处出具成绩证明原件)

②进修过五门或五门以上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相近的本科主干业务课课程,且成绩合格。(须由所进修的高校教务处或成人高校成绩管理部门出具成绩证明原件)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三、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我校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国家统一划线”等措施招收一批立志为西部民族地区的建设和发展服务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报考类别为“定向”。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前征得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教处同意,并及时将加盖公章的《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资格确认表》寄送至中国药科大学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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