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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党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2012-12-2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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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共上海市委党校是培训上海党政领导干部、中高级公务员和培养党的理论骨干的学校,也是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与上海行政学院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的管理体制。2003年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0年获得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学校现有哲学、经济学、党史党建、科学社会主义、公共管理、社会学、现代人力资源研究测评中心7个教研部门,设立了当代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经济学、当代社会主义、政党、政府、城市社会6个研究所,建立了上海发展、马克思主义、文化发展战略、党内民主、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外政党比较、当代中国政治、法制政府、世界经济与政治等17个研究中心。学校拥有一支以知名学者为核心、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其中博士54人,教授33人,副教授39人。近五年来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8项,其中重大招标项目1项,重点项目2项;上海市社科基金项目31项,中央各部委、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上海市决咨委项目数十项;获得省级以上优秀成果奖40项,其中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7项;在C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65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56部,有百余篇学术论文分别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和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与英、美、法、德、加、韩等国的十余所著名高校和行政学院建立了学术交流关系。我校《上海行政学院学报》是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来源期刊(CSSCI)、中文核心期刊(政治学)、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2009年度人大复印资料党政干部院校主办学报全文转载率排名第一。

2013年我校计划招收国民经济学、政治学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政府管理、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招生)6个专业的硕士生25名。

一、培养目标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是为了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好学上进,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4.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同等学力报考者条件:与报考专业相近的大学专科毕业生,且工作满2年以上;修完所报考学科专业的6门本科主干课程(专业课)成绩单(须是高校教务部门或是省市自考办出具的证明);至少有一篇以第一作者发表在专业刊物上的属于所报考专业的学术论文。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的具体科目将在复试办法中注明。

5.身体健康,达到国家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对硕士研究生身体健康水平的要求。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网上报名:2012年9月28日-29日,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2012年10月10日-31日 ,考生登录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报名网址: 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2.现场确认:2012年11月10日-14日,考生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网上报名编号等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缴费、照相。

3.打印准考证: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四、考试安排

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为2013年1月5日至1月6日。考试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

2.复试。初试合格的考生将于2013年4月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面试和笔试、英语口语和听力、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

五、录取办法

我校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包括初试和复试)以及业务素质、体检结果、思想政治表现等综合情况择优录取。一经录取,全部为公费名额,并对一志愿录取考生给予一次性奖励,学制为三年。在校期间可享受优越的奖学金待遇,提供较多的勤工俭学和社会实践的机会。完成规定的全部课程并且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硕士学位。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期间,我校会随时根据教育部通知精神公告有关招生考试、成绩查询、调剂复试等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我校网站点击“研究生教育”予以关注。

六、监督举报

我校研究生招生监督举报电子信箱:toususdx@126.com;监督举报电话:22880000-83104。

单位代码:89631

地 址:上海市虹漕南路200号

邮政编码:200233

电 话:(021)22880272

网 址:http://www.sdx.sh.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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