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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2013医学专业硕士全国统考招生简章

发布:2013-01-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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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复旦大学2013年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全国统考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上海市启动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为了更好地开展试点工作,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与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教育衔接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招生政策”栏目)的要求,在参加全国统考的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中招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同时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现针对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制订我校2013年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医学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能独立承担本学科常见疾病诊治工作的临床医师。

二、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本科就读专业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和住院医师招录的有关要求(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招生政策”栏目);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5.拟在上海市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医学工作;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同高考体检标准)。

三、报名程序

与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的报名程序完全相同,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 网上报名

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或http://yz.chsi.cn)

报名时间:2012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

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2年9月28日至9月29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信息为网报有效信息。

考生根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科和医院,报考相应的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报名时必须在相应的栏目内正确填写院系、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须选择“临床医疗技能训练与研究(住院医师)”方向)、选考科目及其对应的代码,否则由我校指定。培养类别选择“定向”,并在备用信息一中填写“住院医师(**医院)”。

考生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档案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凡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按网报要求自行修改网报信息。招生招录计划详见附表《复旦大学2013年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住院医师)招生计划》,考试科目详见《复旦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现场确认

(1)凡选择复旦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3102)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进行确认,完成上传照片、交费和确认报考信息等步骤。网上确认时间为2012年11月,具体时间和网上确认的详细提示事项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的通知。

进行网上确认前,请考生备好:

a.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150×200像素,大小30K以内,浅蓝色背景)

b.银行卡(可用于交费的银行卡详见复旦大学收费服务平台银行卡列表http://payment.fudan.edu.cn/help/creditCard.htm)

(2)选择其他报考点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于2012年11月10日至14日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交费和拍照等手续。

(3)所有考生的报考资格将在复试时进行审查,届时请带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凡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出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四、初试日期

2013年1月5日至6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五、初试地点

复旦大学或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

六、研究生复试与住院医师招录

研究生复试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同时进行,时间为2013年3月下旬(具体时间由院系通知)。研究生复试的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与听力、专业外语、专业课和专业综合,可以采用口试、笔试、临床技能考核等形式(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布的各专业复试科目及形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招录面试内容和形式由各培训基地医院确定。

七、录取

我校按照教育部和上海市有关研究生招生和住院医师招录的文件精神,确定复试分数线,并通知上线考生参加研究生复试和住院医师招录。根据初试成绩、住院医师招录情况和复试成绩,结合考生已有学习或工作业绩、身体状况等整体素质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进入本项目,成为我校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我校未录取、但达到教育部的初试科目复试分数线者,可自愿调剂到其他学校录取。

录取进入本项目后,考生须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医院签订培训暨劳动合同,同时与我校签订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并按有关规定寄转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材料。

应届毕业生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推荐免试入学者若未能如期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取消研究生录取资格。考生入学时须进行体格检查,未达到高校招生体检标准者,取消入学资格。

按照《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和《上海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劳动人事管理暂行办法》(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招生政策”栏目)的规定,进入本项目后,享有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和公积金等社会保障,享受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合同约定的相关福利待遇,工资奖金按照学历和资历情况,参照所在培训医院同类人员水平发放。

对参加该项目的学生,将按照专门制定的教学计划培养,完成研究生培养计划且通过论文答辩者,可获得我校颁发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临床医学硕士(或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八、学制、修读年限

本项目中的硕士研究生学制一般为3年,修读年限最长为4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退出,其研究生学籍将予以取消;未能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其研究生学籍将自动取消。

九、考生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其学籍。

十、其他事项

该项目同时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招收办法详见《复旦大学2013年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试点项目推荐免试生招生简章》。

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有关政策请浏览我校研究生招生网“招生政策”栏目。

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

有关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的规章制度等信息,可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fudan.edu.cn)查阅。有关招生信息、成绩发布等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gsao.fudan.edu.cn)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http://shmc.fudan.edu.cn/)信息公告栏。招生信息如有变动,将及时予以公布。

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规定有冲突,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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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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