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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水产学院2013年研究生招生目录

发布:2013-01-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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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5水产学院

  一、学院简介
  水产学院于1946年设立,是我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水产教育单位。1984年和1986年先后获得捕捞学、水产养殖学和渔业资源硕士学位授予权,于1986年和1998年分别获得当时我国唯一的水产养殖和渔业资源博士学位授予权,1999年被人事部批准为水产学一级学科博士后流动站,2000年被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89年水产养殖专业被评为国家二级重点学科,2007年渔业资源专业被评为国家二级重点学科,2007年被评为水产学国家一级重点学科。目前本学科拥有教育部海水养殖重点实验室、教育部海水养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岗位和“泰山学者”特聘教授岗位。
  水产学院7个博士点主要研究方向:水生动物生物学与进化、水产医学、水产育种与繁育、养殖生态与工程、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鱼类种群动力学、渔业资源生物学与种质资源学、资源增殖生态学、设施渔业工程学、渔业信息与工程仿真技术、渔业水环境工程学等。以上研究方向不仅是水产学科的研究热点领域,更为“可持续利用和发展海洋”提供理论和技术支撑,其所涉及的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具有广阔的应用和发展前景。
  经过“211工程”和“985工程”的建设,本学科现涵盖1个博士后流动站(水产学)、7个博士点(水产养殖、水生生物、动物学、捕捞学、渔业资源、增养殖工程、渔业经济与管理)和6个硕士点。现有博士生导师30人,硕士生导师40余人,在读研究生500余人。各主要方向都形成了年轻知名教授担纲的梯队,本学科点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3名(麦康森、赵法箴、雷霁霖),3人获得了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资助,2人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6人获得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奖励,2人获得山东省教学名师荣誉称号。另外,还有一支定期来校授课和讲学的由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国家海洋局第一海洋研究所、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一批著名专家学者以及由我校“海外教授团”为主体的国外知名学者组成的高水平“客座教师”队伍。目前,一支由“固定人员和流动人员相结合、国内与国外相结合”的、以中青年学术骨干为主体的高水平师资队伍已经形成,为研究生培养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广阔的发展空间。

  二、招生专业目录
  联系电话:0532-82032973 联系人:崔老师

专业代码与专业名称 招生
人数
初试考试科目 复试笔试科目
071002动物学 4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2生物化学A
④835基础生物学
细胞生物学
071004水生生物学 18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612生物化学A
④835基础生物学
细胞生物学
090801水产养殖 23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15化学(农)
④416普通动物学与普通生态学
水产养殖学综合考试
090802捕捞学 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14数学(农)或315化学(农)
④417普通生态学与鱼类学
渔具渔法学
090803渔业资源 18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14数学(农)或315化学(农)
④417普通生态学与鱼类学
渔业生物学
0908Z1水生动物医学 5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15化学(农)
④816普通动物学与普通生态学
水产医学综合考试
0908Z2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学 7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15化学(农)
④816普通动物学与普通生态学
水产动物营养与饲料学综合考试
0908Z3增殖养殖工程 4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14数学(农)或315化学(农)
④817普通生态学与鱼类学
渔具渔法学
0908Z4渔业经济与管理 2 ① 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英语一
③314数学(农)
④817普通生态学与鱼类学
渔业经济与管理综合
095108渔业(专业学位) 20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
②204英语二
③340农业知识综合二
④834鱼类学
水产专业综合考试


  三、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包括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体检等内容。其中笔试主要是专业课测试,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实践(实验)能力考核主要测试考生的实验和操作技能;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心理素质测试以及人文素养、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中的心理素质测试、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
  2、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 +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10分。

  四、录取
  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 +复试成绩×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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