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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发布:2013-01-1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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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

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西安理工大学坐落于古城西安,是一所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办学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现设人文与外国语学院、理学院、机械与精密仪器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自动化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水利水电学院、印刷包装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艺术与设计学院、高等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国防生教育学院等14个学院和体育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设有23个实验教学中心,其中有1个国家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国家技术推广中心、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7个陕西省重点实验室、7个陕西省工程研究中心、5个陕西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学校是我国首批获得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之一。现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1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3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9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分属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学位授权点覆盖全部本科专业。学校还具有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EMBA)、工程硕士(涵盖17个工程领域)、审计硕士(MAud)、会计硕士(MPAcc)专业学位授予权,并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授权资格、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单独考试权,是全国第一批可接受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的试点单位。有全国高等学校重点学科水利工程一级学科(涵盖水文学及水资源等5个二级学科)和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等21个陕西省重点学科,并建有水利工程、电气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011年9月,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同意、陕西省教育厅批准,西安理工大学成立研究生院。这是陕西省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实施意见精神,重点支持地方高水平大学建设,加快实现教育强省战略目标的又一重要举措。对于切实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建设我国西部地区高素质人才培养、高水平科学研究及推进高新技术发展和成果转化的战略高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截至目前,我校已先后招收各类研究生16500余人,授予博士、硕士学位10000余人,在学研究生5000余人,为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特别是为国家装备制造业、水利水电行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学校将继续发扬“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精神,秉承“祖国、荣誉、责任”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知行统一”的办学理念,以成立研究生院为契机,不断加强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质量保障机制,突出学校研究生培养特色,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水平与教育质量。当前,学校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全面提高质量为核心,着力加强内涵建设,立足陕西,服务西部,面向全国,正在为实现建设以工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国内一流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报考条件

西安理工大学2013年计划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审计硕士(专业学位)、会计硕士(专业学位)、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75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招生计划为准)。西安理工大学热忱欢迎有志于祖国现代化建设,在科学技术以及管理领域锐意进取的考生踊跃报考。

(一)报考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于录取当年8月以前获得本科毕业证书以及学士学位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我校要求提交有进修过十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同等学力考生包括:高职高专毕业后满2年以上考生、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不得跨学科报考,初试成绩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笔试)2门报考学科大学主干课程:

理学工学类 加试科目: a.大学物理 b.计算机基础(理工)

经济管理类 加试科目: a.管理学基础 b.计算机基础(理工)

文科外语类 加试科目: a.现代汉语 b.计算机基础(文史)

设计艺术类 加试科目: a.中外艺术史论 b.计算机基础(文史)

我校学术型硕士招生学科参见附表1。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及应用为导向,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考试、联合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报考我校全日制工程硕士的考生,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主要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2013年,我校在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水利工程等17个工程领域招收全日制工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程领域参见附表3。

2.报考全日制审计硕士(MAud)的考生,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审计硕士是为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对审计专门人才的迫切需求,创新审计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审计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置,是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系统掌握现代审计学基本理论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较强的专业能力、能够创造性地从事审计工作的高层次、应用型审计专门人才。

3.报考全日制会计硕士(MPAcc)的考生,须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要求。

会计硕士专业学位面向会计职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法纪观念,系统掌握现代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和技能,了解会计实务,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的会计专门人才。

4.2013年我校计划招收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150名。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适应社会主义工商企业和经济管理部门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的高级管理人才。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5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报名参加我校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4.5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所在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3.单独考试考生在报考前需提交以下报考材料进行审批:

(1)《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审批表》。

(2)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

(3)相关领域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四)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是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重要措施。我校学术型硕士各学科、全日制工程硕士各工程领域以及全日制审计硕士、会计硕士均接受具有推免资格考生的申请。

拟被我校接收的推荐免试研究生,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必须由其所在本科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占其所在本科院校推免生计划,占我校的研究生招生计划。

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需由原本科院校提供校验码,按要求网上填报报考信息并现场确认,并不得再次报名参加统考。

四、报考流程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院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报考我校的工商管理硕士(MBA)考生、“单独考试”考生、“设计学”学科选考614造型基础、854创意设计、860工业产品造型设计的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必须选择西安理工大学作为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符合基本报考条件、拟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以及单独考试考生,应在网上报名后,于现场确认前填写提交《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审批表》,经由拟报考导师、学科带头人、研究生主管院长签署意见交研究生院审批,审批通过后方能现场确认。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的考生暂不需审批。

(一)网上报名阶段:报考2013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预报名时间为2012年9月28日-9月29日每天9:00-22:00;正式网报时间2012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照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的要求报名,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有权利要求考生随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证明,提前做好自查及认证工作),并正确选择报考点,牢记网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以免造成无法考试或录取等不必要的损失。在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报考我校考生网上填写报考信息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须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地提交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凡因考生个人原因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考生网上报名时导师的选择:登陆“研招网”,进入我校2013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查询系统,根据学术型硕士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与导师姓名的对应结果,在网上报名时选择对应的研究方向代码及名称即选定拟报考的导师;报考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选取研究方向,可将拟报考导师姓名填写在“备用信息1”内。

(3)考生只可填报我校的一个学科(或领域)。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需进行调剂的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4)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修订版)和《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5)请报考我校考生在“备用信息2”栏内填写复试专业课科目的代码及科目名称(科目代码+科目名称,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二)现场确认阶段:所有网上报名的考生(含学术型硕士、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单独考试考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持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网上报名编号等,到网报时正确选择的报考点进行报名费缴纳、现场摄像和信息确认,否则报名无效。

1.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1月10日-14日,逾期不再补报。

2.现场确认地点:网报时正确选择的报考点。请各类考生届时关注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有关现场确认公告。

3.现场确认基本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网上报名编号以及报考点要求的其他报考材料,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审验。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4)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准考证”下载打印及初试安排

1.2013年继续施行考生自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在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复印纸,在使用期间“准考证”正反两面不得涂改。

考生应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有关注意事项。考试地点由报考点指定,详见准考证的说明;对在准考证上未打印出考试地点的考生,考前要注意查询报考点公布的有关信息。

2.初试安排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1月6日(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7日进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7日,起始时间8:30,截止时间不超过14:30)。

(四)复试及录取

1.报考我校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A类线要求后,我校将适时组织安排复试。复试、调剂、体检、录取等工作将按照教育部、陕西省招办的安排和部署进行。与我校有关的初试成绩查询、复试通知、录取及通知书发放等信息,考生届时可登陆我校网站“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www.xaut.edu.cn)进行查阅。教育部对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求如有变更,我校将及时予以调整并在学校网站发布相关信息。

2.请广大考生备考期间注意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疾病预防。西安市内乘坐:二环1号线、二环2号线、教育专线、7路、44路、48路、228路、240路、307路、313路、320(游9)路、351路、402路、508路、528路、602路、716路、800路、910路等,可到我校金花校区;西安市内乘坐:游6路、25路、45路、48路、521路、525路、903路等,可到我校曲江校区。

五、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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