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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实施办法

发布:2011-12-03  来源:腾讯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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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高等学校自主选拔录取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1]10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此办法。

  第一条 招生计划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一般不超过本年度招生计划的5%。

  第二条 申请条件

  (一)A类资格(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 具有优异的学习能力,德智体全面发展,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名列前茅。

  2. 在各类竞赛中获得地市级以上奖项。

  3. 具有高度的道德感和社会责任感,在参与社会活动、公益事业中获得表彰或做出较大贡献。

  (二)B类资格:

  极具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某一学科方面或相关领域具有显著特长及培养潜质的学科特长生。申请资料中须提供充分证明。

  (三)A类和B类不得兼报。

  第三条 报名方式

  (一)A类资格

  1. 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

  2. 报名方式:

  ①广东省考生登录中山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wsbm.sysu.edu.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12月3日-12月16日;

  ②非广东省考生登录综合性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联合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www.ccuut.edu.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12月3日-12月16日。

  (二)B类资格

  1. 中学推荐为主,个人自荐为辅。

  2. 考生登录中山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wsbm.sysu.edu.cn)进行报名,报名时间:12月3日-12月16日。

  (三)考生完成报名后将以下书面材料一并寄予我校:

  1. 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报名系统生成打印);

  2. 个人陈述(学生本人亲笔撰写,内容包括自身成长经历及体会、个性特长及取得的成果、进入我校后的努力方向及设想等);

  3. 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记录的复印件(加盖中学教务部门公章),若中学推荐,中学须出具统一成绩证明,并给出中学推荐排序;

  4. 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

  5. 其它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如专家推荐信,参与社会活动、公益事业表现突出的事迹材料,相关媒体报道等。

  1-3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大小纸张印制并按顺序装订。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考生须将报名材料于2011年12月21日前寄达我校招生办公室。网上报名系统可查询寄达情况。

  凡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齐全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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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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