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 2008 年招收攻读在职人员攻读法律硕士
(J.M)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同济大学从 2008 开始招收和培养法律硕士(J.M)专业学位研究生。J.M 的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J.M 教育与法学硕士教育相比,其特点是口径宽、综合性强、层次高以及应用性强。它注重职业品格与伦理培养、职业技能与素养培养、从事社会工作的综合素质培养。J.M 专业学位研究生 受到我国司法实务界、 金融界以及工商、 税务等职能部门的广泛欢迎, J.M 教育将代表着我国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方向。
一、报考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士学位)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如银行、工商、税务等)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 持本单位和省级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 其它部门人员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 20%。
二、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即考生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主管部门” )指定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若在工作单位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参加现场确认和全国联考,则应当登录相应的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考生若在上海参加现场确认和全国联考,则应当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 址:http://www.shmee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校外合作办学单位考生的报名方法由合作办学单位另行通知。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的时间安排在 2008 年 7 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和网址由各省的省级主管部门自行确定, 并于 2008 年 6 月 30 日前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简称“学位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dgdc.edu.cn/zz08.html)公布。考生成功提交网上报名信息后,系统将自动生成《2008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式见附表1), 请考生打印后妥善保存。
2.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的时间安排在 2008 年 7 月 18 日至 21 日,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省级主管部门安排,并在网报阶段告知考生。同济大学现场确认点设在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四平路 1239 号)研究生院(瑞安楼)底楼大厅,报考同济大学的考生可以同时办理资格审查。考生参加现场确认时, 请带好毕业证书、 学士学位证书以备查验,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资格审查
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需准备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 (可复印)。其中一份(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 A联)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另外一份(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 B联)备用。上海地区的考生于 2008 年 7 月 18 日至 21 日(含双休日),每天 8:30~16:00,带好以下材料到同济大学四平路校区(四平路 1239 号) 研究生院(瑞安楼)办理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表:资格审查表 A联已盖章的考生直接交验 A联;或考生先交验资格审查表 B 联,待 A 联盖章后寄回同济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 1 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 1 份复印件; 校外合作办学单位的考生办理资格审查的时间、 地点和方式由合作办学单位另行通知。
考生可于 2008 年 9 月中旬登录同济大学专业学位教育网 (网址:http://zyxw.tongji.edu.cn)查询报名与资格审查结果。
四、入学考试
1、初试
英语、专业综合考试(含刑法学、民法学、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共计 2 门,实行全国联考。全国联考时间为 2008 年 10 月 25 日、26 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联考大纲及考试指南:
(1)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版。)
(2)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05 版) 。
阅卷由教育部统一组织,成绩预计于 2009 年 1 月上旬在学位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dgdc.edu.cn)公布,请考生关注该网站发布的信息。
2、复试
初试成绩公布后,我校根据初试成绩自主确定参加复试的分数线。复试科目为政治理论和综合素质,由我校单独组织,复试形式为面试, 考试时间、 地点通过同济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网另行通知。 具体事项请于 2009 年 1 月中旬关注同济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网 (http://zyxw.tongji.edu.cn)发布的信息。
五、录取原则
同济大学2008年计划招收50名在职人员攻读J.M专业学位研究生。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同济大学自主确定 2008 年招 收在职人员攻读 J.M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录取分数线。我校根据联考成绩、政治理论考试和面试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预计于 2009 年 2 月上旬在同济大学专业学位教育网公布。J.M 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后须签订培养协议书,收费标准与收费方式以协议约定为准。
六、培养方式
J.M 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以双休日学习为主的方式。学制 3 年,因特殊原因,经学生申请并由学校批准,最长可延长至 4 年。学制及学习年限包含授课时间、论文写作和论文答辩时间。
七、学位授予
J.M专业学位研究生按照我校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计划的要求选课, 修满规定的学分, 成绩合格, 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经同济大学审核通过后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 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八、招生信息及有关规定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08 年招 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文件和同济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在报名期间发布的公告为准, 请考生留意学位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cdgdc.edu.cn)和同济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网(网址:http://zyxw.tongji.edu.cn)发布的信息。
九、联系方式
同济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 1239 号,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3834
网址:http://zyxw.tongji.edu.cn
邮箱:zyxw@gs.tongji.edu.cn
MSN:tongjipd@hotmail.com
QQ:747382345
同济大学法政学院 J.M 教学管理中心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 1239 号,邮编:200092
电话:021-65988363,13636342901(王老师); 13816877133(夏老师); 29287787(张老师)
附表一:2008 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考试大所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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