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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简章

发布:2013-01-1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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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和江苏省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为深化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改革,拓宽优秀人才选拔渠道,结合我院实际状况,特制定本简章。

一、指导思想

1、通过实行“文化测试+综合素质考试”的招生录取模式,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

2、单独招生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生范围及对象

1、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已报名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江苏省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要求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均在C级以上,且技术科目合格,即4C一合格。

2、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已报名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江苏省应、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尚未参加2013年高考报名的考生可于2013年1月19日前至生源地县(市、区)招办参加高考补报名。

三、招生专业及人数(文理兼收)

1、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招生专业及人数

专业名称

学制(年)

计划数

学费(元/学年)

备注

应用化工技术

45

4140

 

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

45

4140

 

有机化工生产技术

45

4140

 

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

45

4140

 

商检技术

45

4140

 

材料工程技术(材料工程、高分子材料、高聚物生产)

45

4140

 

化工装备技术

45

4140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焊接技术工程师)

10

4140

 

制冷与冷藏技术(暖通空调项目经理、制冷工程项目经理)

45

4140

 

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工业控制)

50

4140

 

机电一体化技术(航空机务)(限理科类男生)

20

4140

需参加航空机务综合素质考试 

应用电子技术

45

4140

 

计算机应用技术

35

4140

 

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广告与动画制作)

40

4140

 

商务英语(航空乘务)

25

4140

需参加航空乘务综合素质考试

旅游管理

30

4140

 

物流管理

45

4140

 

眼视光技术

10

4140

 

建筑工程技术

10

4140

 

工程造价

10

4140

 

机械设计制造类(中外合作办学)(数控技术(机械工程技术))

50

12800

中外合作

市场营销类(中外合作办学)(市场营销)

50

12800

中外合作

合计

790

 

 

注:根据考生报考及面试情况,上表中招生计划数经省教育厅批准可作适当调整。

2、应、往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专业及人数

科目组

专业

学制(年)

计划数

学费(元/学年)

备注

建筑

建筑工程技术

15

4140

机械 

化工装备技术

15

4140

机械 

焊接技术及自动化(焊接技术工程师)

15

4140

机械

数控技术

15

4140

机电一体化 

机电一体化技术 

15

4140

电子电工 

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电气、电气传动技术)

15

4140

计算机应用 

计算机应用技术 

15

4140

化工 

应用化工技术 

15

4140

化工 

工业分析与检验 

15

4140

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

15

4140

旅游管理 

旅游管理 

5

4140

旅游管理 

商务英语(航空乘务)

10

4140

合计

165

四、报名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测试考试费(中职应、往届毕业生银行汇款)。

招生范围及对象

报名条件

报名流程

确认方法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成绩达4C一合格

1、已报名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参加2013年高考报名的考生请于1月19日前到生源地县(市、区)招办参加高考补报名。

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登录网上支付页面支付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支付成功即本次单独招生报名成功。

2、符合招生范围及对象的考生由本人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jb.njcc.edu.cn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单独招生报名端口报名,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登录网上支付页面支付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支付成功即本次单独招生报名成功。

3、志愿填报: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只可填报三个专业志愿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志愿。其中填报航空乘务、航空机务专业方向的考生必须参加航空乘务、航空机务专业方向综合素质考试,航空乘务、航空机务综合素质考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该专业录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与普通类专业分开划线录取,只填报普通类专业的考生将不调剂至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普通类专业学费为4140元/学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为12800元/学年,请考生慎重填报专业志愿。

4、申请破格录取、政策加分的考生还须将本简章对应条款要求的材料通过邮局EMS方式于2013年3月1日之前寄至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南京市六合区葛关路625号,邮编:210048,联系电话:025-58370715,收件人:汤老师,邮寄时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邮寄后请编辑手机短信:姓名、身份证号至短信平台02557054841,学院将及时反馈寄达情况。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请考生邮寄后及时关注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审核结果。

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1、已报名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未参加2013年高考报名的考生请于1月19日前到生源地县(市、区)招办参加高考补报名。

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银行汇款支付综合素质考试费、专业专项能力测试费(含语数外),支付成功(报名端口可查询)即本次单独招生报名成功。

2、符合招生范围及对象的考生由本人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jb.njcc.edu.cn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单独招生报名端口报名,按流程填报相关信息并通过银行汇款支付综合素质考试费、专业专项能力测试费(含语数外),支付成功(报名端口可查询)即本次单独招生报名成功。

3、志愿填报:考生在报名的同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只可按照中职学习专业对应科目组填报志愿和服从调剂志愿,否则志愿填报无效。其中填报航空乘务专业方向的考生必须参加航空乘务专业方向综合素质考试,航空乘务综合素质考试合格考生方可参加该专业录取。

4、申请破格录取、政策加分的考生还须将本简章对应条款要求的材料通过邮局EMS方式于2013年3月1日之前寄至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南京市六合区葛关路625号,邮编:210048,联系电话:025-58370715,收件人:汤老师,邮寄时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邮寄后请编辑手机短信:姓名、身份证号至短信平台02557054841,学院将及时反馈寄达情况。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请考生邮寄后及时关注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审核结果。

2、报名时间:应、往届高中毕业生2013年1月15日至1月20日。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2013年1月15日至1月25日。

3、报名考试费:综合素质考试费60元/人、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费45元/人。其中应、往届高中毕业生报名时登录网上支付页面支付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考试费45元,综合素质考试费报到时缴纳。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通过银行汇款支付综合素质考试费60元、专业专项能力测试费(含语数外)45元。银行汇款帐户名称: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开户银行:农行南京六合大厂山畔分理处,帐号:10120701040001008-2。备注标明姓名、考生号(考籍号)。

4、综合素质考试报到程序: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考试于4月2日至3日进行,符合学院报考条件的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报到安排时间(3月22日学院招生信息网发布)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纸)到我院报到,了解综合素质考试细则。综合素质考试实施办法、报到安排可于3月22日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

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综合素质考试、专业专项能力测试(含语数外)于3月27日至28日进行,符合学院报考条件的考生请3月27日上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A4纸)、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三年成绩表(需标明中职学习专业)到我院报到,了解综合素质考试、专业专项能力测试(含语数外)细则。综合素质考试、专业专项能力测试(含语数外)实施办法、报到安排可于3月22日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

5、日程安排

时间

内容

1月5日至1月15日

各类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查看相关政策,做好报名准备工作。

1月15日至1月20日

江苏省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zjb.njcc.edu.cn)并网上支付相应考试费。

1月15日至1月25日

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考生登录学院招生信息网报名(网址http://zjb.njcc.edu.cn)并通过银行汇款支付相应考试费。

3月18日前

学院在招生信息网发布符合破格录取政策、加分政策考生首次公示名单。

3月18日

江苏省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考生参加各地级市招办组织的文化联合测试。

3月22日

学院在招生信息网发布各类考生综合素质考试实施办法、报到安排。

3月27日上午

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考生至学院综合素质考试报到。

3月27日至3月28日

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考试、专业专项能力测试(含语数外)。

4月1日

江苏省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考生至学院综合素质考试报到。

4月2日至4月3日

江苏省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考生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素质考试。

4月10日前

学院在招生信息网发布江苏省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考生文化联合测试成绩。

4月20日前

学院在招生信息网发布综合素质考试成绩,符合破格录取政策、加分政策考生最终名单,航空乘务、航空机务综合素质考试合格名单。

4月20日

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

4月25日前

向省教育考试院上报学院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录取结果,发放录取通知书。

五、体检要求

江苏省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须参加江苏省高校招生统一体检,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要求;航空乘务、航空机务类专业体检要求参照《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航空乘务、航空机务专业方向2013年招生简章》执行。

六、考核

考核内容:考核工作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指导与监督下,学院采取“文化测试+综合素质考试”相结合的形式对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考生、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考生分别进行综合考核。

考生类别

考核内容

考核方式

考核分值

考试

时间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1、语数外文化联合测试

学院委托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考试和评卷的文化联合测试(语文、数学、外语)

文化测试各科成绩以联合测试成绩等级A、B、C、D转换等效分A(100)、B(80)、C(60)、D(50)呈现

3月18日

2、综合素质考试

学院根据相关专业学习需要制定,采用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核语言表达、创新思维、反应能力、知识面等基本素质

200分

4月2日至4月3日

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1、综合素质考试(含语数外)

笔试、面试

 400分

3月27日

2、专业专项能力测试

根据考生中职所学专业分类(机械类、机电一体化类、电子电工类、计算机应用类、化工类、建筑类、市场营销类、旅游管理类)进行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测试

 300分

3月28日

注:1、江苏省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考生须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报名信息表到所属市招办规定地点参加2013年3月18日文化联合测试。

2、考核地点:江苏省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考生文化联合测试地点由各地级市招办(考试院、招考中心)规定,综合素质考试、中职毕业生专业专项能力测试地点为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南京市六合区葛关路625号)。

七、航空乘务、航空机务专业方向考生选拔

航空乘务、航空机务专业方向考生选拔参照《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航空乘务、航空机务专业方向2013年招生简章》单独划线录取。航空乘务、航空机务专业方向综合素质考试合格名单于4月20日前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录取名单按照计划数、录取原则确定。

八、录取

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考核总成绩,分普通类专业,航空乘务、航空机务方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专业四类划线录取。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专业按机械、机电一体化、电子电工、计算机应用、化工、建筑、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八个科目组分组单独划线录取。

2、录取原则

总的录取原则: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考生按“文化测试成绩等级转换等效分+综合素质考试分+加分政策分”考核总分由高到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依次予以录取。考核总分相同情况下,按文化测试成绩等级转换等效分成绩,综合素质考试分成绩,数学、语文两门文化测试成绩依次排序。

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语数外考试分+综合素质面试分+专业专项能力测试分+加分政策分”考核总分由高到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依次予以录取。考核总分相同情况下,按专业专项能力测试分、数学、综合素质考试面试分成绩依次排序。

3、破格录取政策(考生如符合下列条件项之一即可提出破格录取申请)

破格录取考生类型

破格录取条件项

申请破格录取流程

综合优秀生

①江苏省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成绩为3A1B以上的考生。该项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自行准备证明材料。

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jb.njcc.edu.cn报名参加2013年单独招生→考生须将填写的《2013年单独招生破格录取申请单》(样表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下载)、证明材料原件通过邮局EMS方式于2013年3月1日之前寄至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南京市六合区葛关路625号,邮编:210048,联系电话:025-58370715,收件人:汤老师,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

②各类考生中学阶段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者。

科技特长生

③各类考生中学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 (专利证书、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证书)。

④各类考生中学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技能等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

体育、艺术特长生

⑤具有体育类国家二级运动员资质、艺术类考级达十级的考生。

优秀生源基地校长实名推荐

⑥优秀生源基地被推荐的应届毕业生,应当具备条件为:综合素质强,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达4C一合格,在校学业成绩位居(评估)全年级中等以上且特长突出,无纪律处分者。

中学校长向我院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获得推荐名额。

3月18日前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公示首次审核结果,4月20日前公示最终审核结果,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4、加分政策(以下加分项除第一项外其他项只可选择加分最多一项加分)

考生类型

加分政策项

级别

加分分值

备注

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综合优秀生

1、根据考生2013年前(含2013年)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按科目等级成绩进行加分

 

A级每科加10分,B级每科加5分,C级不加分。

该项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准备证明材料

2、高中阶段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县(区)级

10分

地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者可申请破格录取

科技特长生

3、高中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等大赛

县(区)级三等奖为基础计5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5分,最高限15分

5-15分

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地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可申请破格录取)

4、高中阶段获得的职业技能证书

高级

15分

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

中级

10分

初级

5分

文体特长生

5、高中阶段参加文化、艺术大赛

县(区)级三等奖为基础计2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2分,最高限10分

10分

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

6、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

九级

10分

 

八级

5分

7、体育加试: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

加试合格

10分

加试通过的考生,具体参照学院加试考核办法确定

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综合优秀生

8、中职阶段获得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创优秀学生荣誉

省级三创优秀学生

20分

地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者可申请破格录取

地(市)级三创优秀学生

15分

县(区)级三创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10分

科技特长生

9、中职阶段参加学科、科技、创新等大赛

县(区)级三等奖为基础计5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5分

5-15分

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

10、中职阶段获得的职业技能证书

高级

20分

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核发

中级

10分

文体特长生

11、中职阶段参加文化、艺术大赛

县(区)级三等奖为基础计2分,每上升一个等级加2分,最高限10分

10分

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组织

12、全国社会艺术水平等级考试

九级

10分

 

八级

5分

13体育加试:田径、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健美操

加试合格

10分

加试通过的考生,具体参照学院加试考核办法确定

加分政策申请需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jb.njcc.edu.cn报名参加2013年单独招生,考生须将填写的《2013年单独招生加分政策申请单》(样表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下载)、证明材料原件通过邮局EMS方式于2013年3月1日之前寄至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南京市六合区葛关路625号,邮编:210048,联系电话:025-58370715,收件人:汤老师,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以上加分情况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确定,4月20日前公示最终审核结果,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5、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九、单独招生入学学生待遇

单独招生录取的同学等同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

十、领导与监督机制

1、为保证单独招生选拔工作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公开,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成立由院党政领导为组长的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同时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专职教师组成的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并由纪检部门全过程参与监督。考核结果,由招生就业处汇总后上报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向社会公布。

2、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单独招生录取资格。

十一、违规处理

凡在单独招生中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按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考生的违规情况将报省教育考试院,记入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十二、相关事宜

1、单独招生为国家授予学校独立组织考试录取的一种方式,且高考、江苏省对口单独招生前完成录取工作,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若被正式录取,不得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江苏省对口单独招生,未被录取的可继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江苏省对口单独招生。

2、对单独招生的考生身体要求,按国家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单独招生的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三、本招生简章由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十四、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葛关路625号,邮编:210048

招生咨询电话:4008601153、025-58370715、025-57028510、025-57790699、025-57795688 ,联系人:谈老师、朱老师、汤老师

短信平台及传真:02557054841(考生可发送短信至号码02557054841)

招生监督电话:025-57013249、025-57790699,联系人:刘老师、谈老师

学院网址:http://www.njcc.edu.cn招生信息网:http://zjb.njc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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