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划线原则
录取控制线根据招生计划数、考生考核总成绩,分普通类专业,航空乘务、航空机务方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专业四类划线录取。其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专业按机械、机电一体化、电子电工、计算机应用、化工、建筑、市场营销、旅游管理八个科目组分组单独划线录取。
2、录取原则
总的录取原则:应、往届高中毕业生考生按“文化测试成绩等级转换等效分+综合素质考试分+加分政策分”考核总分由高到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依次予以录取。考核总分相同情况下,按文化测试成绩等级转换等效分成绩,综合素质考试分成绩,数学、语文两门文化测试成绩依次排序。
中等职业学校应、往届毕业生考生按“综合素质考试语数外考试分+综合素质面试分+专业专项能力测试分+加分政策分”考核总分由高到低、根据考生专业志愿依次予以录取。考核总分相同情况下,按专业专项能力测试分、数学、综合素质考试面试分成绩依次排序。
3、破格录取政策(考生如符合下列条件项之一即可提出破格录取申请)
破格录取考生类型 |
破格录取条件项 |
申请破格录取流程 |
综合优秀生 |
①江苏省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学业水平测试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成绩为3A1B以上的考生。该项数据由省教育考试院提供,考生不需自行准备证明材料。 |
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http://zjb.njcc.edu.cn报名参加2013年单独招生→考生须将填写的《2013年单独招生破格录取申请单》(样表在我院招生信息网下载)、证明材料原件通过邮局EMS方式于2013年3月1日之前寄至南京化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南京市六合区葛关路625号,邮编:210048,联系电话:025-58370715,收件人:汤老师,请注明“单独招生报名材料”。 |
②各类考生中学阶段获得地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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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特长生 |
③各类考生中学阶段有重大发明创造 (专利证书、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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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各类考生中学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技能等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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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艺术特长生 |
⑤具有体育类国家二级运动员资质、艺术类考级达十级的考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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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生源基地校长实名推荐 |
⑥优秀生源基地被推荐的应届毕业生,应当具备条件为:综合素质强,学业水平必测科目成绩达4C一合格,在校学业成绩位居(评估)全年级中等以上且特长突出,无纪律处分者。 |
中学校长向我院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获得推荐名额。 |
3月18日前由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后公示首次审核结果,4月20日前公示最终审核结果,并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无异议后执行。
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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