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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招录取原则

发布:2013-01-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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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领导下,由学校统一组织录取,录取过程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依据考生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考生考核总成绩 = 文化基础考试成绩 + 职业综合素质考试成绩 + 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加分 + 附加分。

  1、录取原则:按考生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的考生按文化基础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文化基础测试等级、必测科目等级顺序依次排序。

  2、高中阶段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加分:按四门必测科目等级成绩折算相应分值,计入总分。每一个A级30分、B级20分、C级不加分。

  3、附加分:

  (1)在高中阶段,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且获得地市级以上“见义勇为”等表彰奖励,报经省招委会讨论批准,录取时可加10分投档。。

  (2)高中阶段获得由地市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创新等大赛三等奖以上的考生加10分投档;

  (3)高中阶段有发明专利的考生加10分投档;

  (4)学院紧密型校企合作单位推荐的考生加10分投档;

  (5)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投档;

  (6)烈士子女加10分投档;

  (7)艺术体育特长加分。具有艺术方面特长(含美术、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表演、书画)或体育方面特长(含田径、篮球、排球、羽毛球、乒乓球)的考生,达到一定水平,加20分投档。详见《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单独招生考生艺术体育特长加分细则》。

  附加分可累计加分,加分最高加到30分。

  4、申请文化基础考试免试且审核通过的考生,按免考政策计分,依据总成绩按录取规则录取。

  5、学院根据录取原则预录取,预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6、预录取名单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后,录取结果在学院招生网上公布,学院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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